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公 告
2010年 第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準金花茶、顯脈旋覆花(小黑藥)、諾麗果漿、酵母β-葡聚糖、雪蓮培養物等5種物品為新資源食品,允許針葉櫻桃果作為普通食品生產經營。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附件:5種新資源食品目錄.doc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日期:2010-06-0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公 告
2010年 第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準金花茶、顯脈旋覆花(小黑藥)、諾麗果漿、酵母β-葡聚糖、雪蓮培養物等5種物品為新資源食品,允許針葉櫻桃果作為普通食品生產經營。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附件:5種新資源食品目錄.doc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