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2016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餐飲環節17亞類食品和1類食品相關產品,包括: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米面及其制品、生鮮肉、肉制品、醬腌菜、水產加工品、復合調味品、調味料(香辛料類)、糕點、面包、節令性食品、其他酒、豆制品、水產品、大米、蛋白飲料、蔬菜、飯店和飲品店自制飲料及餐飲具,抽檢樣品共計1270 批次,其中合格1252批次,不合格18批次,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湖州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依法處置。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1125-餐飲食品
食品抽檢合格-20161125-餐飲食品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5日
日期:2016-12-05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餐飲環節17亞類食品和1類食品相關產品,包括: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米面及其制品、生鮮肉、肉制品、醬腌菜、水產加工品、復合調味品、調味料(香辛料類)、糕點、面包、節令性食品、其他酒、豆制品、水產品、大米、蛋白飲料、蔬菜、飯店和飲品店自制飲料及餐飲具,抽檢樣品共計1270 批次,其中合格1252批次,不合格18批次,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湖州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依法處置。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1125-餐飲食品
食品抽檢合格-20161125-餐飲食品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5日
日期: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