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將2016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12大類食品,包括:茶葉及其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冷凍飲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速凍食品,抽檢樣品共計573 批次,其中合格551批次,不合格22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杭州、寧波、溫州、湖州、臺州、舟山、嘉興、金華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依法處置。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61215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1215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5日
日期:2016-12-21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12大類食品,包括:茶葉及其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冷凍飲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速凍食品,抽檢樣品共計573 批次,其中合格551批次,不合格22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杭州、寧波、溫州、湖州、臺州、舟山、嘉興、金華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依法處置。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61215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1215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5日
日期: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