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的共同市場小組(由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烏拉圭代表組成)最近發布了一項最終技術法規,明確了MERCOSUR成員國生產或進口的食品接觸器具中染色劑的新安全要求。這些法規將于2010年12月15日前被成員國納入本國法律。
該法規明確了食品接觸器具中染色劑最大限量如下:
1、有機染色劑中的非磺化芳族胺。可溶解于鹽酸中的主要非磺化芳族胺(表現為苯胺)的限量為500ppm(按染色劑總質量計)。對二氨基聯苯、β-萘胺和4-氨基聯苯限量為10ppm。
2、有機染色劑中磺化芳族胺。磺化芳族胺(表現為苯胺磺基酸)限量為500ppm(按染色劑總質量計)。
3、重金屬和有毒物質。該法規明確下列最大限量:銻(0.05% m/m)、砷(0.005% m/m)、鋇(0.01% m/m)、鎘(0.01% m/m)、鉻(0.10% m/m)、鉛(0.01% m/m)、汞(0.005% m/m)、硒(0.01% m/m)、鋅(0.20% m/m)。
3、炭黑。下列限量適用于炭黑:甲苯萃取(0.1% m/m)、環已烷萃取(386 nm<0.02 AU 1CM cell 或<0.1 AU 5CM cell)、苯并(a)芘(0.25mg/kg)、聚合炭黑(2.5% m/m)。
另外,該法規明確了含染色劑的食物接觸器具的最大特定遷移限量:銻(0.04mg/kg)、砷(0.01mg/kg)、鋇(1mg/kg)、硼(0.5mg/kg)、鎘(0.005 mg/kg)、銅(5mg/kg)、鉻(0.05mg/kg)、氟化物(0.5mg/kg)、鉛(0.01mg/kg)、汞(0.005mg/kg)、銀(0.05mg/kg)、錫(1.2mg/kg)、鋅(25mg/kg)。
日期:201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