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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做好部分QS標志食品公告及警示工作的通知

   2007-07-18 國家質檢總局862
核心提示:等級 特急 部委號 國質檢明發[2007]25號 中機號關于做好部分QS標志食品公告及警示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等級 特急  部委號  國質檢明發[2007]25號    中機號


關于做好部分QS標志食品公告及警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加快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嚴格依法生產經營,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質檢總局擬對已基本完成市場準入工作、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已獲證的食品發布公告,并對無QS標志食品提出風險警示。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局將于近期發布公告和風險警示,告知社會16種加工食品已經全部實施了市場準入制度管理,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已獲得生產許可并在產品上加貼了QS標志。這些產品是:小麥粉、大米、醬油、醋、滅菌乳、巴氏殺菌乳、碳酸飲料、礦泉水、純凈水、方便面、餅干、冷凍飲品、白酒、葡萄酒、啤酒、嬰幼兒配方乳粉。同時警示,上述食品未加貼QS標志的在質量安全方面可能存在風險,請消費者謹慎選擇。對于沒有QS標志的小作坊生產的食品,應當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限制在當地縣級行政區域內銷售。

    二、目前尚有部分企業應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但沒有取證的,各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要督促企業盡快申請取證,要通過提高工作效率、簡化辦事程序、縮短企業取證時間,保證工作質量,幫助企業盡快達到市場準入條件,獲證后依法進行生產,并在其產品上加貼QS標志。

    三、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加大對無證生產行為和無證食品的查處力度,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意見》(國質檢食監[2007]284號)的規定,規范小作坊生產行為,確保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對發現的食品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四、到今年年底前,總局還擬再分批發布相同的公告。請各省級局按照總局的統一部署,在發布公告和風險警示前,對本地食品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告知相關企業嚴格按照市場準入要求組織生產和使用QS標志,確保公告和風險警示工作達到宣傳市場準入制度,引導群眾消費,督促企業自律的目的。                         

國家質檢總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日期:2007-07-18
 
行業: 認證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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