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發布了第2017-124號公告,擬修改《畜產品的加工標準及成分規格》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A.新設雞蛋的清洗及保存方法。雞蛋清洗時,需用含次氯酸鈉的30℃以上且比產品溫度高5℃以上的干凈的水清洗,清洗雞蛋及冷藏保管中的雞蛋要冷藏保存、流通,確保給國民供應安全的畜產品。
B.修改雞蛋的保質期計算標準、允許部分冷凍產品解凍銷售。
1)為明確混合或簡單處理產品的保質期設定時間,對相關語句進行修改;
2)現行法規規定以包裝日期來計算保質期,為了防止雞蛋長期冷藏保存后作為新鮮雞蛋銷售,修改后雞蛋的保質期計算時間將從“產蛋日(采集日)”開始計算;
3)允許冷凍天然奶酪、加工奶酪、黃油類解凍銷售。制造商的冷凍產品天然奶酪、加工奶酪、黃油類上單獨標識冷凍包裝完成日期、解凍日期、自解凍之日起流通條件下的保質期(冷凍產品保質期內),使其解凍的情況,可允許銷售。
C.修改蛋制品的加工標準。
1)原料蛋的保存標準移到蛋制品的加工標準中,以確保本規定中規定的原料蛋是蛋制品制造、加工中明確規定使用的食用蛋;
2)修改加工用食用蛋的清洗標準、新設保存標準;
3)破殼蛋液易于腐敗、變質,因此規定該類蛋需在5℃以下72小時之內使用;
4)采取蛋液時,為了防止蛋殼表面沾的污染物質等對蛋液造成交叉污染,將禁止采用圓心分離或壓榨方法采取蛋液。
D.新設及修改微生物試驗方法。
1)修改總則及一般事項以便可使用分子生物學試驗法;
2)修改食用蛋沙門氏菌檢測相關試驗方法;
E.修改相關術語,以便能明確轉達“原料用蛋”和“食用蛋”。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截止至2017年4月2日。
日期:2017-03-14
A.新設雞蛋的清洗及保存方法。雞蛋清洗時,需用含次氯酸鈉的30℃以上且比產品溫度高5℃以上的干凈的水清洗,清洗雞蛋及冷藏保管中的雞蛋要冷藏保存、流通,確保給國民供應安全的畜產品。
B.修改雞蛋的保質期計算標準、允許部分冷凍產品解凍銷售。
1)為明確混合或簡單處理產品的保質期設定時間,對相關語句進行修改;
2)現行法規規定以包裝日期來計算保質期,為了防止雞蛋長期冷藏保存后作為新鮮雞蛋銷售,修改后雞蛋的保質期計算時間將從“產蛋日(采集日)”開始計算;
3)允許冷凍天然奶酪、加工奶酪、黃油類解凍銷售。制造商的冷凍產品天然奶酪、加工奶酪、黃油類上單獨標識冷凍包裝完成日期、解凍日期、自解凍之日起流通條件下的保質期(冷凍產品保質期內),使其解凍的情況,可允許銷售。
C.修改蛋制品的加工標準。
1)原料蛋的保存標準移到蛋制品的加工標準中,以確保本規定中規定的原料蛋是蛋制品制造、加工中明確規定使用的食用蛋;
2)修改加工用食用蛋的清洗標準、新設保存標準;
3)破殼蛋液易于腐敗、變質,因此規定該類蛋需在5℃以下72小時之內使用;
4)采取蛋液時,為了防止蛋殼表面沾的污染物質等對蛋液造成交叉污染,將禁止采用圓心分離或壓榨方法采取蛋液。
D.新設及修改微生物試驗方法。
1)修改總則及一般事項以便可使用分子生物學試驗法;
2)修改食用蛋沙門氏菌檢測相關試驗方法;
E.修改相關術語,以便能明確轉達“原料用蛋”和“食用蛋”。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截止至2017年4月2日。
日期: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