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42號),涉及我省2家生產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洪湖市洪湖浪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中,標稱洪湖市洪湖浪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產日期:2016-05-13),苯并[a]芘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16年8月26日,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洪湖市洪湖浪米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該公司共生產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產日期:2016-05-13)50件(4瓶/件)共200瓶,已銷售數量180瓶,贈送洪湖市聾啞社區19瓶。庫存數量1瓶,已封存。該企業立即采取相關措施進行召回,召回5瓶。
二、武漢中商平價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鸚鵡洲店經營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中,標稱武漢中商平價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鸚鵡洲店經營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產日期:2016-05-13),苯并[a]芘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16年8月29日,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武漢中商平價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鸚鵡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單位無該批次產品銷售,有生產日期為2016-06-17、2016-06-22、2016-08-05三個批次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銷售,執法人員對“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產日期為2016-06-17、2016-08-05)進行了抽樣,超市現場對“洪湖浪金胚玉米油”下架封存。
日期:2017-05-26
一、洪湖市洪湖浪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中,標稱洪湖市洪湖浪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產日期:2016-05-13),苯并[a]芘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16年8月26日,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洪湖市洪湖浪米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該公司共生產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產日期:2016-05-13)50件(4瓶/件)共200瓶,已銷售數量180瓶,贈送洪湖市聾啞社區19瓶。庫存數量1瓶,已封存。該企業立即采取相關措施進行召回,召回5瓶。
二、武漢中商平價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鸚鵡洲店經營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中,標稱武漢中商平價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鸚鵡洲店經營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產日期:2016-05-13),苯并[a]芘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16年8月29日,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武漢中商平價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鸚鵡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單位無該批次產品銷售,有生產日期為2016-06-17、2016-06-22、2016-08-05三個批次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銷售,執法人員對“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產日期為2016-06-17、2016-08-05)進行了抽樣,超市現場對“洪湖浪金胚玉米油”下架封存。
日期: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