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質檢食監〔2007〕279號
關于印發《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06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6〕24號)精神,實施食品用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市場準入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制定了《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現印發你們,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生產許可實施細則.rar |
日期:200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