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務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房管局)、農牧局、林業局:
為進一步加強家庭式餐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法律法規要求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民宗委、省公安廳、省住建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工商局聯合制定了《青海省家庭式餐館(私房菜)專項整治方案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青海省公安廳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農牧廳 青海省林業廳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青海省家庭式餐館(私房菜)專項整治方案
家庭式餐館(私房菜)是一種在私人所有家庭居住地或者租賃家庭居住地,作為食品經營場所從事餐飲服務的行為,以下簡稱“家庭式餐館”。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家庭式餐館在我省許多社區、城鄉結合部快速發展。大部分家庭式餐館經營者沒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餐飲服務操作間、涼菜間、洗消間、食品原料索證索票、食品庫房等重點環節方面存在問題和隱患。為進一步加強“家庭式餐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家庭式餐館”專項整治工作。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家庭式餐館”規范管理的批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結合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安全各項工作,按照“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規范“家庭式餐館”管理,打擊曝光違法犯罪經營行為,全面排查、消除“私房菜”食品安全隱患。
二、重點任務
按照專項整治總體要求,嚴查食品經營許可、原輔材料采購使用、經營存放條件、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索證索票等情況;嚴查餐飲環節執行食品加工操作、餐廚廢棄物處置等情況;嚴查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添加劑使用、設施設備使用等情況;嚴查加工來源不明食品、食品原料及野生動植物等情況;嚴查消防安全設施、油煙污染、噪音污染、擾民、擾亂社會治安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部門職責分工
(一)食藥監部門:負責家庭式餐館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式餐館”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并依法公示許可信息,對違法、違規經營的“家庭式餐館”依法進行查處。
(二)民宗部門:對清真“家庭式餐館”組織檢查是否具備資質,是否辦理和懸掛清真食品標識牌,購進原料、貯存、加工過程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管理要求,對違反《青海省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三)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家庭式餐館的消防安全,依法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對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家庭式餐館”依法予以查處。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案件進行查處。
(四)住房和城建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摸清所服務小區內“家庭式餐館”的底數,配合相關執法部門進行檢查。
(五)農牧和林業部門:處理對非法食用來源不明的野生動植物的行為。
(六)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由申請人征得經營場地,即本幢有利害關系的其他業主同意,由業主委員會找物業管理單位出具證明,方可申辦營業執照,在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后標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并依法對其信息進行公示。
四、實施步驟和進度安排
(一)動員摸底階段(8月10日—8月20日)。制定家庭式餐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廣泛宣傳動員,摸清“家庭式餐館”底數,確保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全面啟動清查登記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21日—10月30日)。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按照部門任務與責任分工,對轄區內“家庭式餐館”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和不規范行為,責令整改。查處并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家庭式餐館”。
(三)檢查驗收與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對各地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和評價,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差距,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工作總結書面材料于11月30日前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牽頭成立領導小組,結合“家庭式餐館”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細化各部門工作任務,明確各部門監管責任,協調并督促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提升監管合力。
(二)加強監管,嚴格督查。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轄區內“家庭式餐館”的監督檢查,及時規范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和不規范行為,責令整改。查處并曝光一批環境衛生差、非法食用來源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野生動植物,食品安全隱患大的“家庭式餐館”。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規范管理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部門。對發現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食品,要及時通報相關監管部門徹底追查。
(三)廣泛宣傳,互通信息。專項整治期間,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的作用,利用多種形式,大力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宣傳“家庭式餐館”的存在現狀,各部門之間要建立聯絡暢通的信息溝通機制,宣傳各相關部門為保障“家庭式餐館”的食品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舉措、規范管理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查處的典型案例,讓群眾了解食品安全的科學知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形成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系人:儲建紅
聯系電話(傳真):0971-8865683
日期:2017-08-10
為進一步加強家庭式餐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法律法規要求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民宗委、省公安廳、省住建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工商局聯合制定了《青海省家庭式餐館(私房菜)專項整治方案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青海省公安廳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農牧廳 青海省林業廳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青海省家庭式餐館(私房菜)專項整治方案
家庭式餐館(私房菜)是一種在私人所有家庭居住地或者租賃家庭居住地,作為食品經營場所從事餐飲服務的行為,以下簡稱“家庭式餐館”。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家庭式餐館在我省許多社區、城鄉結合部快速發展。大部分家庭式餐館經營者沒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餐飲服務操作間、涼菜間、洗消間、食品原料索證索票、食品庫房等重點環節方面存在問題和隱患。為進一步加強“家庭式餐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家庭式餐館”專項整治工作。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家庭式餐館”規范管理的批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結合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安全各項工作,按照“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規范“家庭式餐館”管理,打擊曝光違法犯罪經營行為,全面排查、消除“私房菜”食品安全隱患。
二、重點任務
按照專項整治總體要求,嚴查食品經營許可、原輔材料采購使用、經營存放條件、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索證索票等情況;嚴查餐飲環節執行食品加工操作、餐廚廢棄物處置等情況;嚴查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添加劑使用、設施設備使用等情況;嚴查加工來源不明食品、食品原料及野生動植物等情況;嚴查消防安全設施、油煙污染、噪音污染、擾民、擾亂社會治安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部門職責分工
(一)食藥監部門:負責家庭式餐館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式餐館”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并依法公示許可信息,對違法、違規經營的“家庭式餐館”依法進行查處。
(二)民宗部門:對清真“家庭式餐館”組織檢查是否具備資質,是否辦理和懸掛清真食品標識牌,購進原料、貯存、加工過程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管理要求,對違反《青海省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三)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家庭式餐館的消防安全,依法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對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家庭式餐館”依法予以查處。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案件進行查處。
(四)住房和城建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摸清所服務小區內“家庭式餐館”的底數,配合相關執法部門進行檢查。
(五)農牧和林業部門:處理對非法食用來源不明的野生動植物的行為。
(六)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由申請人征得經營場地,即本幢有利害關系的其他業主同意,由業主委員會找物業管理單位出具證明,方可申辦營業執照,在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后標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并依法對其信息進行公示。
四、實施步驟和進度安排
(一)動員摸底階段(8月10日—8月20日)。制定家庭式餐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廣泛宣傳動員,摸清“家庭式餐館”底數,確保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全面啟動清查登記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21日—10月30日)。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按照部門任務與責任分工,對轄區內“家庭式餐館”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和不規范行為,責令整改。查處并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家庭式餐館”。
(三)檢查驗收與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對各地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和評價,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差距,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工作總結書面材料于11月30日前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牽頭成立領導小組,結合“家庭式餐館”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細化各部門工作任務,明確各部門監管責任,協調并督促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提升監管合力。
(二)加強監管,嚴格督查。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轄區內“家庭式餐館”的監督檢查,及時規范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和不規范行為,責令整改。查處并曝光一批環境衛生差、非法食用來源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野生動植物,食品安全隱患大的“家庭式餐館”。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規范管理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部門。對發現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食品,要及時通報相關監管部門徹底追查。
(三)廣泛宣傳,互通信息。專項整治期間,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的作用,利用多種形式,大力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宣傳“家庭式餐館”的存在現狀,各部門之間要建立聯絡暢通的信息溝通機制,宣傳各相關部門為保障“家庭式餐館”的食品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舉措、規范管理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查處的典型案例,讓群眾了解食品安全的科學知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形成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系人:儲建紅
聯系電話(傳真):0971-8865683
日期: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