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總局關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50號),涉及福建省3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沃爾瑪(廈門)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香瓜子(原味)產品
經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沃爾瑪(廈門)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福建百聯實業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廠生產的香瓜子(原味),生產日期為2017年4月1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2.69 g/100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80g/100g)高出2.4倍。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5月25日組織執法人員對沃爾瑪(廈門)百貨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數量60包,貨值324.6元,已銷售數量27包,庫存數量33包,廈門市局已對庫存的33包進行了封存。
二、福建百聯實業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廠生產的香瓜子(原味)產品
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5月24日組織執法人員對福建百聯實業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廠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共生產了1140包,已全部銷售,該企業已于2017年5月26日發布了召回公告,截止目前,召回了309包,倉山區局已對召回的309包進行了封存。
三、飛牛網綠色芳山旗艦店(經營者為廈門兆財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有機花生油產品
經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檢測,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飛牛網綠色芳山旗艦店(經營者為廈門兆財商貿有限公司)在飛牛網(網站)銷售的標稱遼寧綠色芳山有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有機花生油,生產日期為2017年3月1日,苯并[a]芘檢出值為26.1μ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μg/kg)高出1.6倍。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8月9日組織執法人員對廈門兆財商貿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數量18瓶,貨值2304元,已銷售數量9瓶,庫存數量0瓶,剩余9瓶已被生產廠家召回。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
日期:2017-09-19
一、沃爾瑪(廈門)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香瓜子(原味)產品
經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沃爾瑪(廈門)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福建百聯實業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廠生產的香瓜子(原味),生產日期為2017年4月1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2.69 g/100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80g/100g)高出2.4倍。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5月25日組織執法人員對沃爾瑪(廈門)百貨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數量60包,貨值324.6元,已銷售數量27包,庫存數量33包,廈門市局已對庫存的33包進行了封存。
二、福建百聯實業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廠生產的香瓜子(原味)產品
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5月24日組織執法人員對福建百聯實業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廠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共生產了1140包,已全部銷售,該企業已于2017年5月26日發布了召回公告,截止目前,召回了309包,倉山區局已對召回的309包進行了封存。
三、飛牛網綠色芳山旗艦店(經營者為廈門兆財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有機花生油產品
經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檢測,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飛牛網綠色芳山旗艦店(經營者為廈門兆財商貿有限公司)在飛牛網(網站)銷售的標稱遼寧綠色芳山有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有機花生油,生產日期為2017年3月1日,苯并[a]芘檢出值為26.1μ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μg/kg)高出1.6倍。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8月9日組織執法人員對廈門兆財商貿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數量18瓶,貨值2304元,已銷售數量9瓶,庫存數量0瓶,剩余9瓶已被生產廠家召回。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
日期:201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