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近期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9大類食品,包括:水產制品、糕點、糖果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速凍食品、餅干、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肉制品和酒類,共抽檢397批次,其中合格393批次,不合格4批次。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沙縣龍鳳板鴨廠2017年7月11日生產的醬鹵肉制品(鄭湖辣鴨),菌落總數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
速凍食品不合格2批次:1、標示為福州特典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1日生產的珍珠魚米,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合格;2、標示為福建省湯霸王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8日生產的甜不辣,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合格。檢驗機構均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酒類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福建神馬酒業有限公司2017年3月26日生產的黃酒(料酒),酒精度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表(第42期)
2、 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42期)
3、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42期)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9日
日期:2017-11-09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9大類食品,包括:水產制品、糕點、糖果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速凍食品、餅干、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肉制品和酒類,共抽檢397批次,其中合格393批次,不合格4批次。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沙縣龍鳳板鴨廠2017年7月11日生產的醬鹵肉制品(鄭湖辣鴨),菌落總數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
速凍食品不合格2批次:1、標示為福州特典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1日生產的珍珠魚米,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合格;2、標示為福建省湯霸王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8日生產的甜不辣,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合格。檢驗機構均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酒類不合格1批次:標示為福建神馬酒業有限公司2017年3月26日生產的黃酒(料酒),酒精度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表(第42期)
2、 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42期)
3、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42期)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9日
日期: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