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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油、手撕肉、峨眉糕……四川曝光了這樣一批不合格食品

   2017-11-23 食品伙伴網沐夕714
核心提示:11月23日,四川省食藥監局曝光了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醬油、手撕肉、峨眉糕等產品。  據悉,7批次不合格食品中調味品有3批次
       11月23日,四川省食藥監局曝光了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醬油、手撕肉、峨眉糕等產品。 
  據悉,7批次不合格食品中調味品有3批次,其中2批次檢出氨基酸態氮不達標,分別為:四川省德陽市光華釀造廠生產的白窩油(釀造醬油)檢出氨基酸態氮0.62g/100mL;綿陽市龍月明釀造廠生產的龍王原汁醬油檢出氨基酸態氮0.34g/100mL。
 
  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醬油的質量越好,鮮味越濃。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的是產品的風味。依據醬油衛生標準(GB 2717-2003),醬油中氨基酸態氮<0.40g/100ml,即表明醬油為不合格產品。《GB/T 18186-2000 釀造醬油》中則規定,對于氨基酸態氮的含量,高鹽稀態發酵醬油(含固稀發酵醬油)中特級應≥0.80g/100mL,一級應≥0.70g/100mL,二級應≥0.55g/100mL,三級應≥0.40g/100mL;低鹽固態發酵醬油中特級應≥0.80g/100mL,一級應≥0.70g/100mL,二級應≥0.60g/100mL,三級應≥0.40g/100mL。
 
  另1批次調味品為四川客家工坊食品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釀造醬油,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3。《GB 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除調味品外,肉制品也檢出不合格。由綿陽市源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散裝源牧手撕肉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GB 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鉀鹽應不超過0.075g/kg。還有,資中縣忠新肥腸魚店生產銷售的山椒兔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除上述產品外,峨眉山市港東嘉利餅業食品廠生產的峨眉糕(熟粉類糕點)糯米原味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0.36g/100g。《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 中規定,糕點中過氧化值應不超過0.25g/100g。
 
  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開展核查處置,責令違法生產經營者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徹查問題原因并全面整改。

      相關報道: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7年第38號)



日期:2017-11-23
 
地區: 四川
標簽: 食品 食藥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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