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
?。?002年1月5日農業部令第9號公布,2004年7月1日農業部令第38號、2017年11月30日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的安全管理,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活動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農業部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的安全評價工作。
第四條對于進口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按照用于研究和試驗的、用于生產的以及用作加工原料的三種用途實行管理。
第二章用于研究和試驗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第五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安全等級I、II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實驗研究的,引進單位應當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r業部規定的申請資格文件;
(二)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ㄈ┮M農業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已經進行了相應的研究的證明文件;
?。ㄋ模┮M單位在引進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批準文件。引進單位應當憑此批準文件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安全等級III、IV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實驗研究的和所有安全等級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中間試驗的,引進單位應當向農業部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r業部規定的申請資格文件;
(二)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ㄈ┮M農業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已經進行了相應研究或試驗的證明文件;
?。ㄋ模┮M單位在引進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ㄎ澹掇r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階段所需的材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批準文件。引進單位應當憑此批準文件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的,引進單位應當向農業部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r業部規定的申請資格文件;
?。ǘ┻M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ㄈ┮M農業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已經進行了相應的研究的證明文件;
?。ㄋ模┮M單位在引進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ㄎ澹掇r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階段所需的材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書。引進單位應當憑此審批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于試驗的,引進單位應當從中間試驗階段開始逐階段向農業部申請。
第三章用于生產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第九條境外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轉基因植物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利用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的或者含有農業轉基因生物成份的植物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肥料和添加劑等擬用于生產應用的,應當向農業部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M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二)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并投放市場的證明文件;
?。ㄈ┹敵鰢一蛘叩貐^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的資料;
?。ㄋ模┚惩夤驹谙蛑腥A人民共和國出口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階段所需的材料。
第十條境外公司在提出上述申請時,應當在中間試驗開始前申請,經審批同意,試驗材料方可入境,并依次經過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三個試驗階段以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申領階段。
中間試驗階段的申請,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批準文件,境外公司憑此批準文件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階段的申請,經安全評價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書,境外公司憑此審批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安全證書的申請,經安全評價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境外公司憑此證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引進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在生產應用前,應取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方可依照有關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肥料和添加劑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審定、登記或者評價、審批手續。
第四章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第十二條境外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應當向農業部申請領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十三條境外公司提出上述申請時,應當按照相關安全評價指南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M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ǘ┌踩u價申報書(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附錄V);
?。ㄈ┹敵鰢一蛘叩貐^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并投放市場的證明文件;
?。ㄋ模┹敵鰢一蛘叩貐^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的資料;
?。ㄎ澹┌匆筇峤晦r業轉基因生物樣品、對照樣品及檢測所需的試驗材料、檢測方法;
?。┚惩夤驹谙蛑腥A人民共和國出口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農業部收到申請后,應當組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進行安全評價,并委托具備檢測條件和能力的技術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安全評價合格的,經農業部批準后,方可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十四條在申請獲得批準后,再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申請時,符合同一公司、同一農業轉基因生物條件的,可簡化安全評價申請手續,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ǘ┺r業部首次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復印件;
(三)境外公司在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十五條境外公司應當憑農業部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如果具有生命活力,應當建立進口檔案,載明其來源、貯存、運輸等內容,并采取與農業轉基因生物相適應的安全控制措施,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不進入環境。
第十七條向中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費品的,依照向中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審批程序辦理。
第五章一般性規定
第十八條農業部應當自收到申請人申請之日起270日內做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第十九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于生產或用作加工原料的,應當在取得農業部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后,方能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沒有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和相關批準文件的,或者與證書、批準文件不符的,作退貨或者銷毀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農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
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pdf
日期: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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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的安全管理,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活動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農業部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的安全評價工作。
第四條對于進口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按照用于研究和試驗的、用于生產的以及用作加工原料的三種用途實行管理。
第二章用于研究和試驗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第五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安全等級I、II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實驗研究的,引進單位應當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r業部規定的申請資格文件;
(二)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ㄈ┮M農業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已經進行了相應的研究的證明文件;
?。ㄋ模┮M單位在引進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批準文件。引進單位應當憑此批準文件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安全等級III、IV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實驗研究的和所有安全等級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中間試驗的,引進單位應當向農業部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r業部規定的申請資格文件;
(二)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ㄈ┮M農業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已經進行了相應研究或試驗的證明文件;
?。ㄋ模┮M單位在引進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ㄎ澹掇r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階段所需的材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批準文件。引進單位應當憑此批準文件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的,引進單位應當向農業部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r業部規定的申請資格文件;
?。ǘ┻M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ㄈ┮M農業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已經進行了相應的研究的證明文件;
?。ㄋ模┮M單位在引進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ㄎ澹掇r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階段所需的材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書。引進單位應當憑此審批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引進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于試驗的,引進單位應當從中間試驗階段開始逐階段向農業部申請。
第三章用于生產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第九條境外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轉基因植物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利用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的或者含有農業轉基因生物成份的植物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肥料和添加劑等擬用于生產應用的,應當向農業部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M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二)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并投放市場的證明文件;
?。ㄈ┹敵鰢一蛘叩貐^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的資料;
?。ㄋ模┚惩夤驹谙蛑腥A人民共和國出口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階段所需的材料。
第十條境外公司在提出上述申請時,應當在中間試驗開始前申請,經審批同意,試驗材料方可入境,并依次經過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三個試驗階段以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申領階段。
中間試驗階段的申請,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批準文件,境外公司憑此批準文件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階段的申請,經安全評價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書,境外公司憑此審批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安全證書的申請,經安全評價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境外公司憑此證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引進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在生產應用前,應取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方可依照有關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肥料和添加劑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審定、登記或者評價、審批手續。
第四章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第十二條境外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應當向農業部申請領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十三條境外公司提出上述申請時,應當按照相關安全評價指南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M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ǘ┌踩u價申報書(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附錄V);
?。ㄈ┹敵鰢一蛘叩貐^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并投放市場的證明文件;
?。ㄋ模┹敵鰢一蛘叩貐^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無害的資料;
?。ㄎ澹┌匆筇峤晦r業轉基因生物樣品、對照樣品及檢測所需的試驗材料、檢測方法;
?。┚惩夤驹谙蛑腥A人民共和國出口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農業部收到申請后,應當組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進行安全評價,并委托具備檢測條件和能力的技術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安全評價合格的,經農業部批準后,方可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十四條在申請獲得批準后,再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申請時,符合同一公司、同一農業轉基因生物條件的,可簡化安全評價申請手續,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見附件);
?。ǘ┺r業部首次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復印件;
(三)境外公司在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過程中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經審查合格后,由農業部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第十五條境外公司應當憑農業部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如果具有生命活力,應當建立進口檔案,載明其來源、貯存、運輸等內容,并采取與農業轉基因生物相適應的安全控制措施,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不進入環境。
第十七條向中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費品的,依照向中國出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審批程序辦理。
第五章一般性規定
第十八條農業部應當自收到申請人申請之日起270日內做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第十九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于生產或用作加工原料的,應當在取得農業部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后,方能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沒有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和相關批準文件的,或者與證書、批準文件不符的,作退貨或者銷毀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農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
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pdf
日期: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