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印發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修訂版)的通知》(食安辦〔2017〕39號)要求,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起草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征求意見稿)》的意見,請于2018年1月25日前,通過傳真(0771—5870331)或電子郵件(gxcscj2017@163.com)反饋。
附件: 1.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征求意見稿)
2.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印發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修訂版)的通知
3. 意見反饋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月17日
日期:2018-01-18
附件: 1.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征求意見稿)
2.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印發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修訂版)的通知
3. 意見反饋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月17日
日期: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