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據臺灣地區法源法律網消息,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衛授食字第1071300778 號令,修訂《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飲料類微生物衛生標準》、《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微生物衛生標準》、《冷凍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嬰兒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冰類微生物衛生標準》、《罐頭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共計8個標準,對食品中重金屬、真菌毒素以及微生物等限量進行了修訂,以上標準自2019年1月1日施行。
日期:2018-05-12
日期:2018-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