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8-58號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修改背景:
隨著家用便利食品的快速增長,因消費者對提供食品中營養成分含量信息的需求在不斷增加,營養標示食品的范圍正在擴大,但因食品生產加工使用的原料栽培地、收獲期等差異,即使是同種產品營養成分含量也會存在差異。
另外,像盒飯等多種類型混合的產品,或因反式脂肪、飽和脂肪、膽固醇等微量元素的營養成分含量偏差較大,現實中很難遵守營養成分允許誤差的規定。
修改內容:
修改后,以公認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為依據標示營養成分值時,實際測定值即使超出規定的范圍不視為超出允許誤差。標示公認檢測機構事先確認的營養成分值,可提高消費者對營養成分標示值的可信度,并實現對產業的合理管理。
日期:2018-08-06
修改背景:
隨著家用便利食品的快速增長,因消費者對提供食品中營養成分含量信息的需求在不斷增加,營養標示食品的范圍正在擴大,但因食品生產加工使用的原料栽培地、收獲期等差異,即使是同種產品營養成分含量也會存在差異。
另外,像盒飯等多種類型混合的產品,或因反式脂肪、飽和脂肪、膽固醇等微量元素的營養成分含量偏差較大,現實中很難遵守營養成分允許誤差的規定。
修改內容:
修改后,以公認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為依據標示營養成分值時,實際測定值即使超出規定的范圍不視為超出允許誤差。標示公認檢測機構事先確認的營養成分值,可提高消費者對營養成分標示值的可信度,并實現對產業的合理管理。
日期:201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