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月6日,烏克蘭發布G/SPS/N/UKR/41號通報,通報標題:2010年12月10日烏克蘭國家獸醫總監第15-2-23/10926號通知--"烏克蘭禁止進口中國以下省份家禽、家禽產品和原料----安徽、福建、甘肅、廣東、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黑龍江、湖南、河南、湖北、寧夏回族自治區、天津、山西、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云南、浙江"。
通報主要內容:根據國際獸疫局(OIE)有關 2010年初中國爆發新城疾通報的官方通知,烏克蘭臨時禁止進口中國以下省份的家禽、家禽產品和原料:安徽、福建、甘肅、廣東、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黑龍江、湖南、河南、湖北、寧夏回族自治區、天津、山西、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云南、浙江。進口該國其它受國家獸醫局控制的商品應按照烏克蘭進口商品獸醫要求,接受國家獸醫局衛生控制監督。
日期:201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