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監督食便函〔2011〕8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經新資源食品評審專家委員會審核,擬批準瑪咖粉為新資源食品(見附件)。現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17日,請將意見反饋至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傳真:010-64047878-2231
郵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瑪咖粉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瑪咖粉
中文名稱 | 瑪咖粉 | |
拉丁名稱 | Lepidium meyenii Walp | |
基本信息 | 種屬:人工種植的瑪咖(十字花科獨行菜屬) 食用部位:根莖 | |
生產工藝簡述 | 以瑪咖為原料,經切片、干燥、粉碎、滅菌等步驟制成。 | |
食用量 | ≤25克/天 | |
質量要求 | 性狀 | 淡黃色粉末 |
蛋白質含量 | ≥10% | |
膳食纖維含量 | ≥10% | |
水分 | ≤10% | |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1.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2.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
相關常識:什么是瑪咖粉?
日期:201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