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日,加拿大衛生部擬修訂啶酰菌胺、賽座滅、甲磺草胺和甲基環丙烯等4種物質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將啶酰菌胺在番杏和菠菜中的最大限量標準修訂為60 mg/kg,刺菜薊、芹菜、香芹、萵筍、大黃、唐萵苣、茴香葉(莖)中的最大限量標準修訂為45 mg/kg;將甲磺草胺在干制大豆中的最大限量標準修訂為0.05 mg/kg,薄荷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修訂為0.3 mg/kg,大白菜,山葵根和葵花籽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修訂為0.15 mg/kg,干制去殼豌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修訂為0.15 mg/kg;將甲基環丙烯在梨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修訂為0.01 mg/kg;將賽座滅在牛肉、山羊肉、綿羊肉、馬肉及其副產品和牛奶等產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修訂為0.02 mg/kg.
日期:201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