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發布的《關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40號),涉及我省成都市成都摩爾華盛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客家土雞蛋。現將該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總局2018年第40號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樣單編號:GC1800650221259;產品名稱:客家土雞蛋;購進日期:2018-08-07;規格型號:計量稱重;被抽樣單位:成都摩爾華盛商貿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
(一)產品控制情況
經成都市龍泉驛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龍泉驛局”)現場調查,該企業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80公斤,貨值1116.8元;已銷售7.6公斤;庫存(未銷售)0公斤(該企業已于2018年8月9日將剩余的72.4公斤全部下架并退回至廠家);下架封存0公斤。
龍泉驛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
(二)整改復查情況
經調查,該企業在購進該批次產品時沒有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龍泉驛局責令該企業嚴格遵循進貨查驗制度,并加強賣場內的商品自查工作;對進入商場的任何產品都要檢驗其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龍泉驛局已于2018年10月31日組織復查驗收。
(三)行政處罰情況
龍泉驛局于2018年9月6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四川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八條第六項和第八項的規定,龍泉驛局于2018年11月21日給予該企業如下行政處罰:
1. 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06元(大寫:壹佰零陸元整);
2. 罰款人民幣4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
日期:2018-12-19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總局2018年第40號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樣單編號:GC1800650221259;產品名稱:客家土雞蛋;購進日期:2018-08-07;規格型號:計量稱重;被抽樣單位:成都摩爾華盛商貿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
(一)產品控制情況
經成都市龍泉驛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龍泉驛局”)現場調查,該企業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80公斤,貨值1116.8元;已銷售7.6公斤;庫存(未銷售)0公斤(該企業已于2018年8月9日將剩余的72.4公斤全部下架并退回至廠家);下架封存0公斤。
龍泉驛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
(二)整改復查情況
經調查,該企業在購進該批次產品時沒有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龍泉驛局責令該企業嚴格遵循進貨查驗制度,并加強賣場內的商品自查工作;對進入商場的任何產品都要檢驗其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龍泉驛局已于2018年10月31日組織復查驗收。
(三)行政處罰情況
龍泉驛局于2018年9月6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四川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八條第六項和第八項的規定,龍泉驛局于2018年11月21日給予該企業如下行政處罰:
1. 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06元(大寫:壹佰零陸元整);
2. 罰款人民幣4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
日期: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