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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出禁用藥物 山西這3批次豬肉(后腿)、鴨肉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2019-02-13 食品伙伴網沐夕465
核心提示:   2月12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538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食用農產品1大類,有3批次樣品檢出禁用藥物,被判定為不合格
    2月12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538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食用農產品1大類,有3批次樣品檢出禁用藥物,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其中,左云縣客都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豬肉(生產日期2018年8月17日)檢出氧氟沙星,檢出值為27.6 μg/kg。
 
  氧氟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于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栋l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另外,長治市城區現華白條雞經銷部銷售的標稱東田良屠宰場生產的半片鴨肉(生產日期2018年8月20日)和鴨腿肉(生產日期2018年8月21日)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檢出值分別為1.0 μg/kg、2.4 μg/kg。
 
  呋喃唑酮是屬于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廣泛應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和蛋白質結合而相當穩定,故常利用對其代謝物的檢測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秳游镄允称分蝎F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呋喃唑酮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通報農業相關部門,責成相關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各市12331投訴舉報。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第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抽樣編號 序號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被抽樣單位名稱 被抽樣單位地址 食品名稱 規格型號 商標 生產日期/批號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分類 公告號 公告日期 任務來源/項目名稱 檢驗機構 備注
PP18140000151530321 1 大同市康圓市場新誠信肉食經銷部 康圓市場西二區45號 左云縣客都商貿有限公司 左云縣云興鎮云新西大街15號 豬后腿肉 散裝稱重 / 2018/8/17 氧氟沙星‖27.6 ug/kg‖不得檢出 食用農產品 2019年第6期 2019.02.11 山西/省匹配 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PP18140000151530572 2 東田良屠宰場 長治市長子縣慈林鎮東田良村 長治市城區現華白條雞經銷部 長治市城區紫坊市場水產區4號 半片鴨 散裝稱重 / 2018/8/20 呋喃唑酮代謝物‖
1.0 ug/kg‖不得檢出
食用農產品 2019年第6期 2019.02.11 山西/省匹配 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PP18140000151530573 3 東田良屠宰場 長治市長子縣慈林鎮東田良村 長治市城區現華白條雞經銷部 長治市城區紫坊市場水產區4號 鴨腿 散裝稱重   2018/8/21 呋喃唑酮代謝物‖
2.4 ug/kg‖不得檢出
食用農產品 2019年第6期 2019.02.11 山西/省匹配 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來源: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第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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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2-13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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