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蛋雞養殖環節用藥行為,提升雞蛋質量安全,提高養殖者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農業農村部《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等有關規定,現就規范蛋雞養殖用藥公告如下:
一、準確識別獸藥
獸藥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動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物質(含藥物飼料添加劑),通過農業農村部獸藥典、質量標準、公告等形式公布。凡是合法獸藥全部賦有農業農村部核準的二維碼。
二、正確采購獸藥
應從以下渠道采購獸藥:通過獸藥GMP驗收、取得《獸藥生產許可證》國內合法生產企業;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書》的國內代理企業;通過獸藥GSP驗收、取得《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經營企業;通過動物診療機構診療后開具處方購買獸藥;通過合法的網絡渠道購買獸藥。獸用處方藥應憑執業獸醫開具的處方購買使用。
三、規范使用獸藥
《獸藥管理條例》第38條至第43條明確了獸藥使用規定要求,各養殖場必須嚴格按照適應癥、用法與用量、休藥期等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嚴格按照規定憑執業獸醫師開具的處方購買、使用處方藥,嚴格按照農業部《畜禽養殖場養殖檔案》的規定建立完整真實的用藥記錄。禁止使用人用藥和原料藥,禁止使用未經國家批準或已經淘汰的獸藥,禁止使用國家規定禁用的藥物和其他化合物,以及氯霉素、氯丙嗪、已烯雌酚、呋喃唑酮、甲硝唑和二甲硝咪唑等在食品動物可食組織中不得檢出殘留的物質,禁止使用不得用于蛋雞的獸藥。
四、認清違法違規責任
《獸藥管理條例》第62條、63條、66條、68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2號)明確了違法使用責任。
對未按照國家規定使用獸藥的、未建立用藥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真實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對飼喂了違禁藥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違法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銷售尚在用藥期、休藥期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或者銷售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責令其對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未經獸醫開具處方使用獸用處方藥的,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依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直接將原料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飼喂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獸藥等禁用物質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五、蛋雞限用、禁用獸藥清單
(一)下列藥物允許使用(標明禁用的除外),但必須嚴格執行質量標準、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各藥物品種的休藥期規定,控制獸藥殘留量。
(二)下列藥物僅允許作疾病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
(三)下列藥物禁止使用
(四)部分獸藥品種的休藥期規定
(五)蛋雞產蛋期禁止的藥物添加劑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3月21日
日期:2019-03-25
一、準確識別獸藥
獸藥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動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物質(含藥物飼料添加劑),通過農業農村部獸藥典、質量標準、公告等形式公布。凡是合法獸藥全部賦有農業農村部核準的二維碼。
二、正確采購獸藥
應從以下渠道采購獸藥:通過獸藥GMP驗收、取得《獸藥生產許可證》國內合法生產企業;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書》的國內代理企業;通過獸藥GSP驗收、取得《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經營企業;通過動物診療機構診療后開具處方購買獸藥;通過合法的網絡渠道購買獸藥。獸用處方藥應憑執業獸醫開具的處方購買使用。
三、規范使用獸藥
《獸藥管理條例》第38條至第43條明確了獸藥使用規定要求,各養殖場必須嚴格按照適應癥、用法與用量、休藥期等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嚴格按照規定憑執業獸醫師開具的處方購買、使用處方藥,嚴格按照農業部《畜禽養殖場養殖檔案》的規定建立完整真實的用藥記錄。禁止使用人用藥和原料藥,禁止使用未經國家批準或已經淘汰的獸藥,禁止使用國家規定禁用的藥物和其他化合物,以及氯霉素、氯丙嗪、已烯雌酚、呋喃唑酮、甲硝唑和二甲硝咪唑等在食品動物可食組織中不得檢出殘留的物質,禁止使用不得用于蛋雞的獸藥。
四、認清違法違規責任
《獸藥管理條例》第62條、63條、66條、68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2號)明確了違法使用責任。
對未按照國家規定使用獸藥的、未建立用藥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真實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對飼喂了違禁藥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違法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銷售尚在用藥期、休藥期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或者銷售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責令其對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未經獸醫開具處方使用獸用處方藥的,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依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直接將原料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飼喂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獸藥等禁用物質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五、蛋雞限用、禁用獸藥清單
(一)下列藥物允許使用(標明禁用的除外),但必須嚴格執行質量標準、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各藥物品種的休藥期規定,控制獸藥殘留量。
藥物名稱(標志殘留物) | 動物種類 |
阿散酸/洛克沙胂(以總砷計) | 雞/火雞 |
桿菌肽 | 禽 |
粘菌素 | 雞 |
溴氰菊酯 | 雞 |
多西環素 | 禽(產蛋雞禁用) |
恩諾沙星(恩諾沙星+環丙沙星) | 禽(產蛋雞禁用) |
紅霉素 | 所有食品動物 |
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 | 家禽(產蛋雞禁用) |
氟苯咪唑 (氟苯咪唑+代謝產物) | 禽 |
林可霉素 | 禽 |
新霉素(新霉素B) | 雞/火雞/鴨 |
噁喹酸 | 雞 |
土霉素/金霉素/四環素(單種藥物) | 所有食品動物 |
哌嗪 | 雞 |
大觀霉素 | 雞 |
磺胺類(總量) | 所有食品動物 |
泰妙菌素(泰妙菌素+8-a-羥基妙林總量) | 雞/火雞 |
泰樂菌素(泰樂菌素A) | 雞/火雞 |
(二)下列藥物僅允許作疾病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
藥物名稱(標志殘留物) | 動物種類 |
乙酰水楊酸 | 雞(產蛋雞禁用) |
安普霉素 | 雞(產蛋雞禁用) |
氯丙嗪 | 所有食品動物 |
安定(地西泮) | 所有食品動物 |
地美硝唑 | 所有食品動物 |
苯甲酸雌二醇(雌二醇) | 所有食品動物 |
潮霉素B | 雞 |
甲硝唑 | 所有食品動物 |
苯丙酸諾龍(諾龍) | 所有食品動物 |
丙酸睪酮(睪酮) | 所有食品動物 |
(三)下列藥物禁止使用
藥物名稱 | 禁用動物種類 |
興奮劑:克倫特羅、沙丁胺醇、西馬特羅及其鹽、酯; 抗菌藥:氯霉素(包括琥珀氯霉素)、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及其鹽、酯與制劑,氨苯砜; 性激素與激素樣物質:己烯雌酚、睪丸酮及其鹽、酯與制劑,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甲基睪丸酮、群勃龍、玉米赤霉醇及其制劑; 抗病毒藥物:金剛烷胺、金剛乙胺、阿昔洛韋、嗎啉(雙)胍(病毒靈)、利巴韋林等及其鹽、酯及單、復方制劑; 催眠鎮靜劑:安眠酮; 硝基呋喃類與硝基化合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鈉,硝呋烯腙,呋喃丹(克百威),硝基酚鈉; 殺蟲劑:毒殺芬(氯化烯),殺蟲脒(克死螨),雙甲脒,酒石酸銻鉀,錐蟲砷胺,孔雀石綠,洛硝達唑,五氯酚酸鈉,林丹; 汞制劑:氯化亞汞(甘汞),硝酸亞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等。 | 所有食品動物 |
(四)部分獸藥品種的休藥期規定
獸藥名稱 | 執行標準 | 休藥期與有關規定 |
土霉素片 | 中國獸藥典 | 禽5日,棄蛋期2日 |
四環素片 | 中國獸藥典1990版 | 雞4日,產蛋期禁用 |
甲磺酸達氟沙星粉 | 部頒標準 | 雞5日,產蛋雞禁用 |
甲磺酸達氟沙星溶液 | 部頒標準 | 雞5日,產蛋雞禁用 |
甲磺酸培氟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甲磺酸培氟沙星顆粒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吉他霉素片 | 中國獸藥典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地克珠利溶液 | 部頒標準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雞7日,產蛋雞禁用 |
乳酸環丙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禽8日,產蛋雞禁用 |
乳酸環丙沙星注射液 | 部頒標準 | 禽28日 |
乳酸諾氟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禽8日,產蛋雞禁用 |
復方阿莫西林粉 | 部頒標準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復方氨芐西林片 | 部頒標準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復方氨芐西林粉 | 部頒標準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復方磺胺氯噠嗪鈉粉 | 部頒標準 | 雞2日,產蛋期禁用 |
枸櫞酸哌嗪片 | 中國獸藥典2000版 | 禽14日 |
氟苯尼考溶液 | 部頒標準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恩諾沙星片 | 中國獸藥典 | 雞8日,產蛋雞禁用 |
恩諾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雞8日,產蛋雞禁用 |
恩諾沙星溶液 | 中國獸藥典 | 禽8日,產蛋雞禁用 |
氧氟沙星片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氧氟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氧氟沙星注射液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氧氟沙星溶液(堿性)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氧氟沙星溶液(酸性)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煙酸諾氟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煙酸諾氟沙星溶液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鹽酸大觀霉素可溶性粉 | 中國獸藥典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鹽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雞0日,產蛋期禁用 |
鹽酸沙拉沙星注射液 | 部頒標準 | 雞0日,產蛋期禁用 |
鹽酸沙拉沙星溶液 | 部頒標準 | 雞0日,產蛋期禁用 |
鹽酸沙拉沙星片 | 部頒標準 | 雞0日,產蛋期禁用 |
鹽酸環丙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鹽酸環丙沙星注射液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鹽酸洛美沙星片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鹽酸洛美沙星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28日,產蛋雞禁用 |
鹽酸氯苯胍片 | 中國獸藥典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 | 中國獸藥典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酒石酸泰樂菌素可溶性粉 | 中國獸藥典 | 雞1日,產蛋期禁用 |
硫氰酸紅霉素可溶性粉 | 中國獸藥典 | 雞3日,產蛋期禁用 |
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7日,產蛋期禁用 |
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 | 中國獸藥典 | 雞5日,火雞14日, 產蛋期禁用 |
磺胺二甲嘧啶片 | 中國獸藥典 | 禽10日 |
磺胺喹噁啉鈉可溶性粉 | 中國獸藥典 | 雞10日,產蛋期禁用 |
磺胺氯吡嗪鈉可溶性粉 | 部頒標準 | 火雞4日、肉雞1日, 產蛋期禁用 |
磷酸泰樂菌素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雞5日 |
磺胺氯吡嗪鈉可溶性粉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火雞4天,肉雞1天, 產蛋期禁用 |
(五)蛋雞產蛋期禁止的藥物添加劑
藥物添加劑 | 執行標準 | 休藥期與有關規定 |
二硝托胺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 | 雞3日,產蛋期禁用 |
馬杜霉素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吉他霉素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地克珠利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地美硝唑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2000版 | 雞28日,產蛋期禁用 |
那西肽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洛克沙胂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5日,產蛋期禁用 |
氨苯胂酸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5日,產蛋雞禁用 |
海南霉素鈉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雞7日,產蛋期禁用 |
鹽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喹噁啉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2000版 | 雞10日,產蛋雞禁用 |
鹽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 | 雞3日,產蛋期禁用 |
鹽酸氯苯胍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鹽霉素鈉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氯羥吡啶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 | 雞5日,產蛋期禁用 |
硫酸粘菌素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7日,產蛋期禁用 |
越霉素A預混劑 | 部頒標準 | 雞3日,產蛋期禁用 |
磺胺對甲氧嘧啶、二甲氧芐氨嘧啶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90版 | 28日,產蛋期禁用 |
磺胺喹噁啉、二甲氧芐氨嘧啶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 | 雞10日,產蛋期禁用 |
尼卡巴嗪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4天,高溫季節慎用;蛋雞產蛋期禁用 |
尼卡巴嗪、乙氧酰胺苯甲酯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9天,高溫季節慎用;蛋雞產蛋期和種雞禁用 |
甲基鹽霉素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5天,禁止與泰妙菌素、竹桃霉素并用;防止與人眼接觸;蛋雞產蛋期禁用 |
甲基鹽霉素、尼卡巴嗪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5天,高溫季節慎用;禁止與泰妙菌秦、竹桃霉素并用;蛋雞產蛋期禁用 |
氫溴酸常山酮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5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賽杜霉素鈉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5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莫能菌素鈉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5天,禁止與泰妙菌素、竹桃霉素并用;攪拌配料時禁止與人的皮膚、眼睛接觸;蛋雞產蛋期禁用 |
喹乙醇預混劑 | 中國獸藥典2000版 | 35天,禁用于禽 |
桿菌肽鋅、硫酸粘桿菌素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7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土霉素鈣預混劑 | / | 添加于低鈣飼料(飼料含鈣量0.18-0.55%)時,連續用藥不超過5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金霉素預混劑 | / | 7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恩拉霉素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7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潮霉素B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雞3天,避免與人皮膚、眼睛接觸;蛋雞產蛋期禁用 |
鹽酸林可霉素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5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復方磺胺嘧啶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 | 雞1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硫酸新霉素預混劑 | 進口獸藥質量標準1999版、部頒標準 | 雞5天,蛋雞產蛋期禁用; |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3月21日
日期:2019-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