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辦監督函〔2011〕449號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
你廳《關于低濃度葉黃素酯使用問題的請示》(內衛監字〔2011〕33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葉黃素酯為我部公布的新資源食品。通過微囊化和稀釋工藝生產的低濃度葉黃素酯,可以作為食品原料使用,其食用量應當按產品濃度折合計算。
專此函復。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日期:2011-05-20
衛辦監督函〔2011〕449號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
你廳《關于低濃度葉黃素酯使用問題的請示》(內衛監字〔2011〕33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葉黃素酯為我部公布的新資源食品。通過微囊化和稀釋工藝生產的低濃度葉黃素酯,可以作為食品原料使用,其食用量應當按產品濃度折合計算。
專此函復。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