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本文來自食品伙伴網食品論壇網友“壞壞的小北”
近期,"塑化劑"污染事件,在臺灣引發軒然大波并持續發酵,被稱為臺灣30年來最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逐步升級為國際食品安全事件,除了在臺灣被全面清查外,也給大陸的食品企業造成極大的影響。
衛生部于2011年6月1日發布了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16號),"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被明確為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禁止在食品中使用,卻沒有公布"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在食品中的限量標準,無法判定被檢出多少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屬于違法添加。
2011年6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同時發布了"關于進一點加強食品鄰苯二甲酸酯檢測監管工作的通知",各地方政府監督機構迅速行動,對食品添加劑企業、食品生產企業全面檢查,其行動的速度和力度前所未有不少食品企業哪怕是被檢出痕量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即"塑化劑"),如1ppm甚至只有幾個ppb級,也被誤判為添加了"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而遭到無理的產品封存、銷毀、甚至停產,更有甚者,有些還上了黑名單并被媒體夸大報道,損失慘重。
法規存在的問題
1、沒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在食品中的限量標準;
2. 衛生部在2011年6月1日公布的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有17種,但GB/T21911-2008《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只能測定16種,剩余的1種DINP如何檢測和判斷?
3. GB/T21911-2008《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的含脂類食品檢出限為1.5 mg/kg,非含脂類食品檢出限為0.05 mg/kg;但GB9685-2003《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卻規定了DEHP可以從食品包裝材料合法地遷移到食品的遷移量為1.5mg/kg,DINP為9mg/kg,如何判定"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是在食品中故意違法添加的還是從食品包裝材料中合法遷移的?
塑化劑在食品中限量的最新動態
衛生將擬發布551號文,相關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的DEHP、DINP、DBP最大殘留量分別為1.5mg/kg;9mg/kg;0.3mg/kg,質監系統與衛生系統正在激列的討論當中…以上純屬個意見,供參考!!
參與討論請見:塑化劑在食品中的限量標準的最新動態
日期:201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