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經相關專業檢驗機構對我省部分市縣農產品樣品檢測和實驗發現,施用丁硫克百威、樂果和乙酰甲胺磷三種農藥的農作物,普遍檢測出克百威、氧化樂果和甲胺磷含量超標,給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帶來很大隱患。
為確保海南冬季瓜菜產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第四條規定:“在本經濟特區內禁止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使用含有劇毒、高毒成份的農藥,但經省政府批準的特殊需要和限用的品種除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并印發國家和本經濟特區推廣、限制和禁止銷售、使用的農藥品種的目錄及其適用范圍,并在農藥經營場所和村民委員會辦公場所張貼”,我廳擬在全省范圍內禁止銷售使用丁硫克百威、樂果和乙酰甲胺磷三種農藥。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2011年9月5日前將有關意見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我廳農業執法稽查處。
電子郵箱:hnnytzcfgc@163.com 傳真:0898-65382968
郵寄地址:海南省農業廳農業執法稽查處(海口市海口路省政府辦公樓,郵編570204),并請在信封中注明“征求意見”字樣。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日期:201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