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落實健康管理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市監防控〔2020〕9號)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產經營者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管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按規定需要隔離或居家觀察的從業人員上崗。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新員工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崗位。
三、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2020年1月23日后(不包括1月23日)有效期屆滿,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無法領取新證的,可延期使用至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解除后90日內。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行人員健康管理,每日加強從業人員體溫監測和“晨檢”,一旦發現人員有感冒、發熱、咳嗽、咽部不適等癥狀或者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一律不得上崗。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2月7日
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落實健康管理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doc
日期:2020-02-09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產經營者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管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按規定需要隔離或居家觀察的從業人員上崗。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新員工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崗位。
三、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2020年1月23日后(不包括1月23日)有效期屆滿,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無法領取新證的,可延期使用至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解除后90日內。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行人員健康管理,每日加強從業人員體溫監測和“晨檢”,一旦發現人員有感冒、發熱、咳嗽、咽部不適等癥狀或者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一律不得上崗。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2月7日
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落實健康管理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doc
日期:2020-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