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新鮮大蒜進行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調查,以確定若取消反傾銷措施,在合理的、可預見的期間內,涉案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繼續或再度發生。
1994年2月9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新鮮大蒜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07032000.10、07032000.20、07032000.90、07108070.60、07108097.50、07119060.00和20059097.00.1994年9月26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376.67%.2011年9月1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進行第3反傾銷日落復審。
日期:20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