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9號〕、《關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2號〕,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6期)中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抽檢發現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共涉及我省6家食品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樣編號為GC20000000201730058的野山舍臻笨鮮雞蛋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遼寧省沈陽比優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哈爾濱華闊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舍臻笨鮮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市場監管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沈陽比優特商貿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經查,該公司在進貨過程中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免予行政處罰。
二、抽樣編號為GC20000000009830232的雙枒子榛蘑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淘寶網沈陽崇真棗戀商貿(經營者為遼寧省沈陽市鐵西區棗戀食品商行)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宏福山特產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雙枒子榛蘑,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沈陽市鐵西區棗戀食品商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經查,該商行在進貨過程中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行政處罰。
三、抽樣編號為PJ20000000201730359的砂糖橘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沈陽市和平區凱芬水果店銷售的砂糖橘(購進日期:2020年3月13日),丙溴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沈陽市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沈陽市和平區凱芬水果店進行了檢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并督促該業戶落實主體責任。后續調查中發現,該業戶已不在市場中經營,執法人員與其無法取得聯系,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中止案件調查 。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市場主辦方(沈陽市和平區砂陽綜合市場)給予警告。
四、抽樣編號為PJ20000000201730209的沙糖桔風險防控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大連市甘井子區虹港路王立巖水果攤位銷售的沙糖桔 (購進日期:2020年3月10日),丙溴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大連市甘井子區虹港路王立巖水果攤位進行了檢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并督促該業戶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該業戶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鑒于該業戶在進貨過程中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免予行政處罰。
五、抽樣編號為PJ20000000201730268的韭菜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鞍山市鐵東區時傳軍蔬菜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2020年3月11日),腐霉利、毒死蜱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鞍山市鐵東區時傳軍蔬菜店進行了檢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并督促該業戶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將案件線索移送鞍山市公安局辦理。
六、抽樣編號為PJ20000000201730301的芹菜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鞍山經濟開發區胖丫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2020年3月12日),甲拌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鞍山經濟開發區胖丫蔬菜批發部進行了檢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并督促該業戶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將案件線索移送鞍山市公安局辦理。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日期:2020-07-27
一、抽樣編號為GC20000000201730058的野山舍臻笨鮮雞蛋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遼寧省沈陽比優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哈爾濱華闊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舍臻笨鮮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市場監管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沈陽比優特商貿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經查,該公司在進貨過程中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免予行政處罰。
二、抽樣編號為GC20000000009830232的雙枒子榛蘑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淘寶網沈陽崇真棗戀商貿(經營者為遼寧省沈陽市鐵西區棗戀食品商行)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宏福山特產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雙枒子榛蘑,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沈陽市鐵西區棗戀食品商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經查,該商行在進貨過程中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行政處罰。
三、抽樣編號為PJ20000000201730359的砂糖橘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沈陽市和平區凱芬水果店銷售的砂糖橘(購進日期:2020年3月13日),丙溴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沈陽市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沈陽市和平區凱芬水果店進行了檢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并督促該業戶落實主體責任。后續調查中發現,該業戶已不在市場中經營,執法人員與其無法取得聯系,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中止案件調查 。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市場主辦方(沈陽市和平區砂陽綜合市場)給予警告。
四、抽樣編號為PJ20000000201730209的沙糖桔風險防控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大連市甘井子區虹港路王立巖水果攤位銷售的沙糖桔 (購進日期:2020年3月10日),丙溴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大連市甘井子區虹港路王立巖水果攤位進行了檢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并督促該業戶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該業戶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鑒于該業戶在進貨過程中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免予行政處罰。
五、抽樣編號為PJ20000000201730268的韭菜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鞍山市鐵東區時傳軍蔬菜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2020年3月11日),腐霉利、毒死蜱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鞍山市鐵東區時傳軍蔬菜店進行了檢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并督促該業戶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將案件線索移送鞍山市公安局辦理。
六、抽樣編號為PJ20000000201730301的芹菜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鞍山經濟開發區胖丫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2020年3月12日),甲拌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沈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經營環節風險防控及核查處置情況
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鞍山經濟開發區胖丫蔬菜批發部進行了檢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并督促該業戶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將案件線索移送鞍山市公安局辦理。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日期: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