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食品安全辦公室,定州、辛集市食品安全辦公室:
為加強散裝酒銷售的監督管理,確保廣大消費者飲酒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就加強散裝酒銷售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酒類監管是國家賦予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責,抓好酒類監管保證人民群眾的飲酒安全,是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重要責任。散裝酒是酒類監管的重點,具有易勾兌、隱患大、風險高等特點。消費對象主要是低收入群體,一般存在于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等監管力量相對薄弱的區域。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散裝酒的監管,要結合當地實際,統籌安排、認真組織、責任到人,堅持工作重心下移,確保散裝酒監督管理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把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消除消費安全隱患,保證人民群眾喝上放心酒。
二、加大監管力度,嚴格散裝酒市場準入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散裝酒的監督管理,嚴防質量低劣散裝酒流入市場。一要嚴格散裝酒經營許可管理。要依法嚴格審核散裝酒經營許可申請材料,對經營申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實地核查,對經營環境和經營條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一律不予許可。對不能持續保持經營條件的,要依法及時進行查處、清理和規范。二要嚴格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要依法監督散裝酒經營者查驗供貨商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資格證明和許可證件,并留有供貨商相關證照復印件備查;按品種和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商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散裝酒經營者要建立散裝酒進貨臺賬,從事批發經營的要建立銷售臺賬,詳細記載散裝酒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銷售)日期等內容,做到產品流向清,質量安全可追溯。三要嚴格標簽標識管理。散裝酒經營者貯存和銷售散裝酒,要在貯存位置和容器上標明散裝酒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四要落實相關責任追究。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應當審查入場散裝酒經營者的許可證,建立散裝酒經營者檔案,明確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散裝酒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行為并立即報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未履行規定義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承擔連帶責任。五要嚴格規范散裝酒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不得私自加工兌制散裝酒,不得出售自制的各種保健酒和浸泡的藥酒。散裝酒經營儲存須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蝕性等物品混放。
三、采取有效措施,凈化散裝酒食品市場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所轄區域散裝酒經營單位,集中開展一次摸底排查,重點檢查制售散裝酒的重點地區、重點市場(包括集貿市場、批發市場)、重點企業(個體工商戶),重點檢查散裝酒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索證索票是否完備、記錄信息是否一致、標簽標識是否規范、包裝容器是否符合規定、購進渠道是否合法,及時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對貨源不清、渠道不明,采購和使用無包裝、無標簽標識、無檢驗合格證明、包裝容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堅決取締無證經營散裝酒行為。加大散裝酒的抽檢力度,嚴厲打擊經營不合格散裝酒行為,保障流通環節酒類消費安全。
四、加強宣傳協作,形成散裝酒監管合力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散裝酒經銷者的宣傳教育,增強法制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自覺抵制假冒偽劣散裝酒流入市場;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新聞媒介大力宣傳酒類消費知識和健康消費觀念,提高消費者特別是廣大農民識別真假散裝酒的鑒別力,引導消費者到合法銷售渠道購買散裝酒;各地食安辦要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公安等部門的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對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通報,對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案件及時移交,對重大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要建立舉報制度,公告舉報電話,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查處非法制售假冒偽劣散裝酒的行為;要充分發揮酒類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強酒類行業自律;要利用信息技術,建立散裝酒經營企業和經營者的信用檔案,形成有效的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