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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巴南府辦發〔2011〕290號)

   2012-03-23 926
核心提示: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要求,通過扎實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要求,通過扎實開展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集中解決影響肉類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規范畜禽養殖、屠宰和肉類流通、加工等環節的生產經營行為,不斷完善日常監管制度和措施,促進鮮肉和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斷提高。

  二、突出治理重點,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問題

  (一)明確治理重點

  在畜禽養殖環節,由區農委牽頭,重點治理非法使用違禁藥物、濫用抗生素、喂食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為,深入組織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在畜禽屠宰環節,由區商務局牽頭,重點治理私屠濫宰,以及定點屠宰企業收購、屠宰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生豬等行為,嚴厲打擊出廠(場)未經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生豬產品的行為,嚴肅查處未履行審批程序先行開工建設、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先行投產運營以及出借、轉讓定點屠宰標志牌和證書的行為,嚴肅查處不按標準要求審核換發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證章的行為。牛、羊、禽類等其他動物屠宰治理工作,由區商務局制定治理方案,統一組織實施。在肉制品加工環節,由區質監局牽頭,重點治理從非定點屠宰企業購進鮮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在流通環節,由區工商分局牽頭,重點治理銷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偽劣肉品等行為,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等行為。在餐飲服務環節,由區食藥監分局牽頭,重點治理采購、使用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過程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在各環節,依法嚴肅查處不如實、準確記錄生產經營過程等行為。

  (二)集中開展隱患排查

  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采取集中時段、集中力量、聯合執法檢查等形式,深入開展鮮肉和肉制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在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要加強對養殖、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飲企業的現場檢查,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實施拉網式排查,對企業外租廠房、車間進行突擊檢查,采取明察暗訪等形式深挖嚴查私屠濫宰、非法加工“黑窩點”和制售違禁藥物等行為,確保隱患排查到位,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要一查到底。

  (三)健全案件查處機制

  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后,要迅速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明確牽頭協調部門,采取部門協作執法,確保查清違法違規生產經營鏈條。進一步健全監管部門和公安部門間的案件查處協作機制,明確公安部門提前介入的案件類別,對“黑窩點”、違法人員易逃竄和銷毀的證據、銷售金額或貨值達到涉刑條件、購進或使用非食用物質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提前介入,即時控制涉案人員,固定證據、深入偵辦。

  (四)加大懲處力度

  對不落實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進行監督整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嚴格實行停產停業、限期整改和復產驗收。對私屠濫宰、“黑窩點”等一律依法取締、沒收設備和非法所得。對購銷、屠宰病死畜禽和使用違禁藥物、非食用物質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審查、立案。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支持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法院的審理工作,及時依法出具鑒定檢測意見,確保堅決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五)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保護和獎勵措施,充分調動群眾舉報違法違規問題的積極性。落實生產經營者對違法違規問題的報告義務,生產經營者發現購進原料、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主動向監管部門報告。建立輿情監測機制,對媒體反映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核查處理。

  三、加強監督指導,規范鮮肉和肉制品生產經營行為

  (一)畜禽養殖環節

  督促養殖場(小區)完善養殖檔案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及使用情況。加強對養殖場(戶)的普法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以及安全養殖技能培訓,建立活畜出欄不使用“瘦肉精”承諾書制度,嚴格執行休藥期有關規定。

  (二)畜禽屠宰環節

  強化生豬屠宰企業許可管理,嚴格屠宰企業準入標準。督促生豬屠宰企業落實生豬進場查驗、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病害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技術人員管理等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牛、羊、禽類的屠宰管理規定。

  (三)肉類加工、經營環節

  嚴格肉制品生產許可。監督肉制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原料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嚴禁使用非定點屠宰企業鮮肉。對與出口肉類產品相關的養殖場、屠宰加工企業加強備案管理,完善備案單位的不良記錄制度。監督鮮肉、肉制品經營企業、餐飲單位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監督鮮肉和肉制品個體經營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

  四、完善制度措施,切實強化日常監管

  (一)強化動物檢疫

  嚴格依法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強化源頭監管和日常監管,在確保檢疫質量的同時,進一步提高檢疫效率。切實規范動物檢疫行為,嚴格到場、到戶及到指定地點對出欄動物實施產地檢疫,嚴格查驗養殖檔案、牲畜耳標佩戴情況和動物健康狀況,嚴禁應免疫而未免疫動物和染疫動物出欄、出場(戶)。規范屠宰檢疫行為,嚴格實施檢疫監管,堅決杜絕只收費不檢疫以及檢疫證明填寫不規范等行為。

  (二)強化監督抽檢

  各監管部門要按照年度監管計劃和部門職責分工,制定畜禽、鮮肉、肉制品的監督抽檢計劃,科學確定抽檢種類和比例。對重點環節、重點企業、重點產品,要加大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

  (三)強化風險監測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實施國家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在養殖、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等環節加強對鮮肉和肉制品的風險監測。

  五、實行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建立健全追溯制度

  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各環節索證索票機制,進一步做好各環節的銜接,增強票證的可追溯性,積極推進各環節記錄、查詢信息的電子化,逐步實現鮮肉和肉制品的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通查通識。加強肉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健全肉類安全保障網絡,加強與生豬屠宰和養殖環節追溯信息的銜接。

  (二)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

  強化畜禽養殖扶持政策,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繼續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加快轉變畜牧業生產方式,深入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

  (三)完善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

  在生豬屠宰加工環節,進一步落實好檢驗檢疫不合格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建立“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檢測不合格動物的無害化處理制度。對規模養殖場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給予補助,合理添置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完善激勵機制和處罰辦法,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切實做好動物源頭監管,防止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流入市場。

  (四)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

  加快完成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加大行業整頓力度,嚴格依法把好定點準入關。鼓勵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優化資源配置,延伸產業鏈條,提升原料質量安全控制能力。推動屠宰行業誠信守法經營。穩步推進“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屠宰企業標準化改造。

  六、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鎮街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措施,確保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二)密切協作配合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將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作為當前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任務來抓好抓實。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形成監管合力。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給予查處并及時上報。區監察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三)加強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綜合治理工作的目標、內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認識,發揮輿論監管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宣傳先進典型,曝光落后單位,普及法律法規和知識技能,形成治理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并大力普及肉品消費知識,提高消費者安全消費能力。

  請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認真制定整頓治理工作方案,扎實開展整頓治理工作,于12月5日前將開展整頓治理工作情況書面報告區食安辦。區食安辦在各部門總結材料基礎上,形成全區整治工作總結,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景志清,聯系電話(傳真):66246009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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