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海英代表:
您在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嚴把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商家“信用”關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多年來對校園食品安全的關心和支持。省市場監管廳一直將校園食品安全作為重要工作,持續完善機制體制,努力構建“1+3+25+4”監管體系。2025年,組織聯合印發了《全省中小學校學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指南》(吉教聯〔2025〕1號),從加強食材供應商準入管理、完善大宗食材采購制度、成立采購小組、建立遴選機制和決策程序、采購人員定期輪換等方面進行規制,確保為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提供的食材來源可查、去向可溯、全程可控。推進監管協同,僅2024年下半年,5次會同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對全省11個地區200余所學校開展督導檢查,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提升智慧化監管能力,將為中小學供餐的集配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升級改造列入2024年度省政府民生實事,在校外供餐單位的食品貯存、餐食加工、分餐配餐、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重點部位設置攝像頭,自動識別違法違規行為,實現全天候網上巡檢和第一時間線下處置。加強校園食堂和校 外供餐單位原輔食材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經營企業均依法 依規進行核查處置并公示。
針對您的意見建議,我廳將協同其他部門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校園餐飲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監督檢查、執法處罰、信用監管等措施,確保校園餐飲食品安全;推動信用數據共享共用,按季度對我省企業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推送至各級各部門,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做好學校食堂及周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加大營養健康知識宣傳力度,提高營養健康指導員的配備數量;配合教育等部門做好學校食堂食材供應商監管,督促供應商落實進貨查驗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動公示食品安全相關信息,規范供應商經營行為。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