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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在食品生產企業中開展出廠檢驗(鄭質監食發〔2013〕42號)

   2013-07-11 709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切實解決食品企業在出廠檢驗方面存在的各種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秩序

  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切實解決食品企業在出廠檢驗方面存在的各種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秩序,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食品工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決定對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出廠檢驗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加大對企業出廠檢驗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出廠檢驗制度,夯實出廠檢驗工作基礎,強化出廠檢驗工作,提高檢驗人員技能水平,落實檢驗人員獨立行使檢驗職責,對原料進廠與產品出廠進行質量控制,做到批批檢驗,不合格原料不投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出廠銷售,促進企業出廠檢驗工作正常化、常態化,全面提高我市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對象

  此次整治對象為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包括已通過現場核查,上報取證階段的企業)。

  三、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建立在《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基礎上,從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出發,把整治與規范、監管與自律的各項措施有效結合并抓好落實。利用2個月的時間,分三個階段完成專項整治的任務和目標。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5日)

  各有關企業要組織人員根據出廠檢驗項目對檢驗人員配備、資質、技能、化驗室格局、條件及檢驗設備配置、精度、檢定有效期等相關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及時對存在的問題全面進行整改,要建立健全出廠檢驗工作制度。重點對檢驗人員、檢驗設備配備(含玻璃器皿規格、數量)、原料進廠驗收和產品出廠檢驗、問題食品召回等相關工作進行落實,做到專人負責、制度落實、資料完善。并于7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交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各地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幫扶工作,幫助企業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要建立食品生產企業檢驗人員登記造冊管理工作,生產企業如果有檢驗人員發生變化要及時報當地監管部門。各有關技術機構要提供技術支撐,幫助有關企業指導培訓檢驗人員,對企業存在的問題開展幫扶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階段(2013年7月15日—9月30日)

  轄區內獲證企業少于50家的,集中整治時間為2013年7月15日至8月31日。轄區內獲證企業超過50家的,集中整治時間為2013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各縣(市、區)局根據企業的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制定本轄區企業專項整治方案,并填寫《出廠檢驗專項整治工作進度表》(附件1),于2013年7月20日前報市局食品處。同時各單位要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前上報《出廠檢驗儀器設備及檢驗能力驗證情況一覽表》(附件2)。

  整治工作中,重點檢查出廠檢驗工作落實情況,對檢驗人員進行技能考核。對檢查中發現質量安全控制不嚴、出廠檢驗設備不全、人員不符合規定、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業,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整改和查處。對未實施批批檢驗、未按標準或要求項目檢驗、出廠檢驗形同虛設、偽造檢驗記錄和臺帳等違法情節嚴重的企業,堅決按照《食品安全法》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監督檢查(2013年8月1日—9月30日)

  8月1日起,市局將隨時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整治進度和完成情況,對已經完成整治工作的企業實驗室設置、檢驗情況、各縣(市、區)局監督檢查情況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企業存在未實施批批檢驗、出廠檢驗形同虛設、偽造出廠檢驗記錄和臺帳等嚴重問題,在依法對企業予以查處的同時,對該轄區局予以通報批評,并計入月度考核成績。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各縣(市、區)局要充分認識到出廠檢驗工作對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充分發揮基層監管隊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執法檢查等質量安全的綜合監管優勢,發揮技術機構的作用,加強對企業培訓、指導和幫扶,夯實企業出廠檢驗基礎能力建設。

  (二)強化管理,落實責任

  要強化企業法人為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建立健全出廠檢驗工作制度,加強企業出廠檢驗基礎建設,確保檢驗結果的有效性,落實檢驗人員獨立行使檢驗職責,嚴格按產品標準及有關規定加強對原輔料和成品的檢測力度,實施批批檢驗,實施留樣觀察,確保不合格的原輔料不進廠投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出廠進行銷售。

  (三)依法行政,重抓典型

  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規范執法行為,嚴厲打擊企業在出廠檢驗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發現一般性問題,按照法律規定,責令企業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后要對企業進行跟蹤檢查,確保類似問題不再反復發生。對屢教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要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并建議吊銷生產許可證。

  (四)加強宣傳,注重長效

  加大宣傳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度的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重點突出出廠檢驗對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企業的質量安全意識,務求使廣大企業管理人員了解其精神實質,自覺遵守并貫徹執行。注重抓企業出廠檢驗制度的落實,促進企業出廠檢驗工作正常化、常態化。

  (五)總結經驗,研究措施

  各縣(市、區)局要分析、匯總碰到的各種問題,研究落實企業出廠檢驗制度執行長效管理的辦法,根據轄區企業數量,分別于2013年9月10日、10月15日前將本次專項整治情況的總結材料上報,總結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建議和想法,為下一階段工作摸索規律,總結經驗。

  附件:1.出廠檢驗專項整治工作進度表

  2.出廠檢驗儀器設備及檢驗能力驗證情況一覽表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7月1日

附件1
出廠檢驗專項整治工作進度表
單位(蓋章):
序號
企業名稱
檢查、核查時間
責任人
7月15日至7月20日
7月22日至26日
7月29日至8月2日
8月5日至8月9日
8月12日至8月16日
8月19日至8月23日
8月26日至8月30日

 
附件2
出廠檢驗儀器設備及檢驗能力驗證情況一覽表
單位(蓋章)
檢測項目/參數
所需儀器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測量范圍
及準確度(含玻璃器皿)
檢定有效期
操作人員
姓    名
資格證書
實操能力驗證情況
驗證人
備注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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