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市開發區分局:
推行食品電子監管是職能部門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時掌握食品來源、去向、數量等相關信息,加強食品安全跟蹤監控的有效手段,通過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能夠實現食品安全從末梢監管向源頭監管轉變,從模糊監管向精確監管轉變,從現場監管向遠程監管轉變。根據省食藥監局《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2015年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浙食藥監[2015]13號)精神和全市2015年度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現就推進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通知如下,請各單位結合轄區食品安全工作實際,予以認真貫徹執行。
一、準確做好已安裝電子監管系統經營主體的核對和調整
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的重點對象是食品批發經營主體和大型零售企業、嬰幼兒乳粉經營者。各地要根據轄區食品經營主體的變動情況,及時做好相應的核對和調整工作。一是要做好許可證核準的經營方式與實際經營方式不相符情況的變更。包括實際不從事批發經營的但許可證上經營方式為批發經營的,實際不從事嬰幼兒乳粉經營但許可證上經營項目含嬰幼兒乳粉的等等;二是對于因為經營主體關閉、合并、注銷等原因造成的長期食品無進銷貨臺賬上傳的賬戶要及時刪除,從而提高電子監管系統的使用率。三是對于確實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主體、大型食品零售企業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等符合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要求的經營主體,要嚴格核定經營方式和經營項目并按規定安裝和使用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軟件。
二、嚴格落實新設食品經營主體的電子監管軟件安裝和培訓
對于新設立的食品批發經營主體、大型食品商場超市、嬰幼兒乳粉經營者,各地必須結合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核辦理,一方面嚴格落實省局關于食品流通許可現場核查有關規定,把食品安全電子監管作為許可審批的前提條件,做到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善、聯網電腦打印機設備齊全、信息化管理人員技能合格,三項同時符合才能通過新設審批。另一方面,在許可審批后要及時跟進,做好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的安裝和使用的培訓工作。督查食品經營主體嚴格按規定運用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軟件及時上傳食品進銷臺賬。
三、大力推進食品批發經營主體運用電子監管軟件進行電子出票
實踐證明,對于使用電子臺賬系統的批發企業,在手工開票的前提下,很難保證臺賬數據正常上傳。只有實現電子出票,才會產生并自動上傳相關數據。因此,各地要結合食品經營“一票通”制度的落實,加強宣傳引導,讓廣大食品經營者,尤其是各類食品批發經營主體充分認識電子票據對規范食品經營者經營行為,避免重復索證索票,減輕零售單位臺賬記錄壓力的重要意義,督查食品批發經營主體嚴格運用電子監管軟件進行電子出票。原則上已安裝軟件的經營戶,在無特殊情況下,不得再使用書式銷貨憑證。
四、不斷深化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示范單位創建工作
開展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示范單位創建是全面推進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確保食品質量“源頭可溯、流向可追、問題可控”的重要舉措,各地要著眼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推進和提升,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分析查找影響和制約本轄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開展的主要原因,制訂相應的對策與措施。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宣傳引導,組織相關經營主體學習省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示范單位認定管理辦法和考評標準,調動經營主體落實電子監管工作的積極性和自覺性。要嚴格按照《浙江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化管理示范單位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示范創建工作,通過示范單位的創建推動和促進整個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落實和深化。
五、切實加強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檢查和督查
軟件的運用是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的落腳點和根本點,在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開展和推進過程中,各單位要著眼規范,切實強化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動態監管。一是要加強教育培訓。建立企業食品安全電子監管信息員隊伍,加強軟件應用培訓,不斷努力提高企業利用電子化手段履行法律義務的操作能力。二是要強化日常督查,采取網上檢查和實地檢查相結合辦法,定期對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軟件使用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電子監管日常管理制度,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努力使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長效化、制度化、規范化。
市局將根據各單位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組織人員對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檢查情況作為各單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
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5年5月6日
推行食品電子監管是職能部門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時掌握食品來源、去向、數量等相關信息,加強食品安全跟蹤監控的有效手段,通過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能夠實現食品安全從末梢監管向源頭監管轉變,從模糊監管向精確監管轉變,從現場監管向遠程監管轉變。根據省食藥監局《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2015年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浙食藥監[2015]13號)精神和全市2015年度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現就推進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通知如下,請各單位結合轄區食品安全工作實際,予以認真貫徹執行。
一、準確做好已安裝電子監管系統經營主體的核對和調整
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的重點對象是食品批發經營主體和大型零售企業、嬰幼兒乳粉經營者。各地要根據轄區食品經營主體的變動情況,及時做好相應的核對和調整工作。一是要做好許可證核準的經營方式與實際經營方式不相符情況的變更。包括實際不從事批發經營的但許可證上經營方式為批發經營的,實際不從事嬰幼兒乳粉經營但許可證上經營項目含嬰幼兒乳粉的等等;二是對于因為經營主體關閉、合并、注銷等原因造成的長期食品無進銷貨臺賬上傳的賬戶要及時刪除,從而提高電子監管系統的使用率。三是對于確實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主體、大型食品零售企業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等符合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要求的經營主體,要嚴格核定經營方式和經營項目并按規定安裝和使用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軟件。
二、嚴格落實新設食品經營主體的電子監管軟件安裝和培訓
對于新設立的食品批發經營主體、大型食品商場超市、嬰幼兒乳粉經營者,各地必須結合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核辦理,一方面嚴格落實省局關于食品流通許可現場核查有關規定,把食品安全電子監管作為許可審批的前提條件,做到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善、聯網電腦打印機設備齊全、信息化管理人員技能合格,三項同時符合才能通過新設審批。另一方面,在許可審批后要及時跟進,做好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的安裝和使用的培訓工作。督查食品經營主體嚴格按規定運用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軟件及時上傳食品進銷臺賬。
三、大力推進食品批發經營主體運用電子監管軟件進行電子出票
實踐證明,對于使用電子臺賬系統的批發企業,在手工開票的前提下,很難保證臺賬數據正常上傳。只有實現電子出票,才會產生并自動上傳相關數據。因此,各地要結合食品經營“一票通”制度的落實,加強宣傳引導,讓廣大食品經營者,尤其是各類食品批發經營主體充分認識電子票據對規范食品經營者經營行為,避免重復索證索票,減輕零售單位臺賬記錄壓力的重要意義,督查食品批發經營主體嚴格運用電子監管軟件進行電子出票。原則上已安裝軟件的經營戶,在無特殊情況下,不得再使用書式銷貨憑證。
四、不斷深化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示范單位創建工作
開展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示范單位創建是全面推進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確保食品質量“源頭可溯、流向可追、問題可控”的重要舉措,各地要著眼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推進和提升,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分析查找影響和制約本轄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開展的主要原因,制訂相應的對策與措施。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宣傳引導,組織相關經營主體學習省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示范單位認定管理辦法和考評標準,調動經營主體落實電子監管工作的積極性和自覺性。要嚴格按照《浙江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化管理示范單位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示范創建工作,通過示范單位的創建推動和促進整個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落實和深化。
五、切實加強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檢查和督查
軟件的運用是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的落腳點和根本點,在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開展和推進過程中,各單位要著眼規范,切實強化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的動態監管。一是要加強教育培訓。建立企業食品安全電子監管信息員隊伍,加強軟件應用培訓,不斷努力提高企業利用電子化手段履行法律義務的操作能力。二是要強化日常督查,采取網上檢查和實地檢查相結合辦法,定期對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軟件使用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電子監管日常管理制度,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努力使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長效化、制度化、規范化。
市局將根據各單位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組織人員對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檢查情況作為各單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
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