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度量衡管理所,各有關單位:
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打擊計量違法行為,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檢查,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檢查時間
從發文之日起至12月底止。
二、 檢查重點
糧食及其制品、肉制品、水產品、酒類、飲料、牛奶及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調味品、化妝品、農資、電線電纜、油漆、涂料、潤滑油等定量包裝商品進行計量監督檢查。
三、 檢查范圍
全市生產和經銷定量包裝商品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四、 工作要求
(一)抽樣和檢驗
在此次監督查中,抽樣和檢驗人員必須分開,抽樣人員不得檢驗,檢驗人員不得抽樣。檢驗要嚴格按照《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JJF1070-2005)進行檢測,按程序履行審核和批準手續,確保檢驗數據準確可靠。
(二)檢驗結果處理
抽取樣品后應及時進行檢驗,檢驗結束后3天內將檢驗結果以“檢驗結果通知單”形式反饋給該商品的經銷和生產企業,生產企業在外地的,要立即用掛號信通知該企業,同時應要求被抽查不合格的產品經銷、生產單位對檢驗結果簽字確認;企業對檢驗結果若有異議,應在接到檢測結果之日起15日內向我局計量處及時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對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檢測結果。經檢測后,未破壞的樣品,應退還給受檢的生產企業。
(三)檢驗結果匯總
市度量衡管理所必須定期將檢查結果匯總報市局計量處。抽查不合格企業由市局計量處統一處理。
(四)各有關單位不得無故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檢查時要出示文件和執法證,要文明執法,依法行政,不得吃、拿、卡、要。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