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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白政辦發〔2011〕41號)

   2013-04-11 250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為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一、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二)組織擬訂全市食品安全規劃,并協調推進實施。(三)承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綜合協調任務,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指導下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四)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市直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五)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研究提出市直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責任分工意見,組織擬訂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六)定期收集、整理、發布食品安全信息,指導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承擔有關食品安全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任務。(七)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一)綜合協調指導科。(二)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科。

  三、人員編制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行政編制7名。所需編制來源:從市衛生局抽編帶人劃轉行政編制1名,從市農業委員會抽編帶人劃轉行政編制1名,使用市直機動行政編制5名,其中:2名行政編制用于配備處級領導干部,3名行政編制用于在市直黨政群機關選調工作人員。鑒于目前人員選調的不確定性,人員選調后,市編辦從所選部門收回3名行政編制。核定處級領導職數2名(1正1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2正1副)。根據工作需要,需從市工商、市質量技術監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省垂直管理部門抽人的,編制在原部門保持不動,人員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四、其他事項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不取代相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五、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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