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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整治校園周邊餐飲食品攤點工作方案(三府辦〔2008〕277號)

   2011-04-14 916
核心提示: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急性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緊急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急性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瓊府辦〔2008〕153號),市政府決定對校園周邊的餐飲、食品攤點進行整治,堅決取締各類無證飲食攤點,確保學生和群眾消費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內容
 
  對全市學校(含各所大學、中學、中專、小學、幼兒園)門口、周邊占道經營的餐飲、食品攤點(包括肩挑、車推等臨時流動攤點)進行整治,對無證無照的堅決予以取締。
 
  二、 責任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各級政府負總責,職能部門各負其責,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防控責任體系。
 
  牽頭責任單位:河東、河西區管委會,海棠灣、田獨、鳳凰、天涯、崖城、育才鎮政府,南田、南新、南島、立才、南濱農場。
 
  配合責任單位:三亞工商局,三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河東、河西區綜合執法局和各鎮綜合執法大隊(市綜合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各區、鎮、農場公安分局、派出所。
 
  各區、鎮綜合執法局(隊)要認真履行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對無衛生許可的飲食攤點的行政處罰職能。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校園周邊餐飲食品攤點整治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三亞市整治校園周邊餐飲、食品攤點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王  平(市政府副秘書長)
 
  副組長:鄭通衛(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蔡仁武(三亞工商局局長)
 
  陳志勇(市衛生局局長)
 
  曹  瑜(市教育局局長)
 
  成員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三亞工商局、市衛生局、三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河東、河西區管委會及區綜合執法局、海棠灣鎮、田獨鎮、鳳凰鎮、天涯鎮、崖城鎮、育才鎮政府各派一名領導組成。
 
  四、整治時間
 
  集中整治時間為11月3日—13日。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抓好落實。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整治校園周邊餐飲、食品攤點的重要意義。河東、河西區管委會和各鎮政府、各國營農場的主任、鎮長、場長為主要責任人,分管領導要親自抓,認真組織轄區校園周邊的餐飲、食品攤點整治工作,確保抓出成效,保證做到校園周邊沒有占道經營的無證照臨時、流動攤販經營行為。
 
  教育局要引導各學校積極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積極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加強學生的飲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消除各類飲食安全隱患。
 
  (二)因地制宜,根據學校的作息時間和流動攤販的經營特點,合理安排整治時間。對無證照的攤販,發現一個,堅決取締一個。
 
  (三)各責任單位要按整治內容進行整治,做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互通情況,形成監管合力。對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為了加強衛生業務指導,每個鎮由市衛生監督所各派2名執法員進行配合(具體人員名單由市衛生局報給各鎮政府)。
 
  (四)按時匯報整治信息。集中整治階段,各區、鎮、農場綜合執法部門要每天下午將整治情況報市綜合執法局。市綜合執法局要及時匯總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集中整治結束后要向市政府報送整治工作總結。
 
  (五)集中整治后,轉為日常監管,各責任單位安排執法人員加強巡查,鞏固整治成果。
 
  (六)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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