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區直有關單位,省、市駐城陽有關單位:
近年來,根據《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國務院、省、市政府部署,我區先后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有些區域和環節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實,特別是在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重點品種整治方面存有盲區和死角,某些監管工作還存在空白和漏洞,我區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監管任務依然艱巨。為切實鞏固食品安全整治成果,嚴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魯政辦發明電〔2011〕84號)要求,經區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對認真抓好乳制品、食用油、鮮肉和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酒類產品等重點品種的綜合治理作出全面部署。各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對前段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回顧分析,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貫徹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推進和深化專項整治,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確保收到預期成效。在此基礎上,當前要突出抓好以下重點整治工作:
(一)進一步抓好乳制品的專項整治。要在前階段包點負責、企業承諾、層層簽訂責任書的基礎上,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整頓辦公室《關于做好問題乳粉清繳銷毀工作的通知》要求,繼續落實清查清繳政策,針對乳品生產經營重點地區、清查清繳薄弱環節以及可能經營和使用問題乳粉的高風險單位,進一步加大排查深挖力度,采取更加嚴厲措施,嚴防問題乳粉以“過期粉”、“落地粉”名義流向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和飼料加工及養殖環節。同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2號)精神,加強乳品質量安全長效機制建設。
(二)進一步抓好肉制品的專項整治。要繼續按照省食安委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食安辦有關“瘦肉精”和肉制品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治理工作。要針對活禽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督管理,確保產地和屠宰檢疫,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出售注水肉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肉違法犯罪行為,嚴肅查處購銷使用未經檢驗檢疫、不按規定加工處理“血脖肉”的違法行為。要深入推進“放心肉”服務體系和肉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提高鮮肉和肉制品質量保障水平。
(三)進一步抓好食用油的專項整治。要嚴格規范食用油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強化日常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劣質食用油和“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81號)要求,克服僥幸心理,防止和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依法監管責任。強化對油脂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食用油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仔細排查和清理非法生產“地溝油”的黑窩點,從餐廚垃圾收購運輸加工和糧油購銷企業采購食用油脂渠道入手,深挖細查,摸清“地溝油”原料來源和銷售渠道。
1.城陽質監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地溝油”整治。要加強對食用油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把原材料進廠關、生產過程關和出廠檢驗關,依法查處食品生產加工單位以“地溝油”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
2.城陽工商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地溝油”整治。對非法從事廢棄食用油脂和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經營活動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經營食用油單位開展全面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建立食用油購銷臺賬。以集貿市場、批發單位、食雜店等單位為重點,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行為,嚴厲打擊銷售“地溝油”違法行為。
3.城陽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整治。以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單位,開展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食用油脂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查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嚴厲打擊購買、使用“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烹飪食物的行為。
4.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加強餐飲業行業管理,充分發揮餐飲行業協會作用,引導餐飲企業誠信經營。
5.城陽環保分局負責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產生、利用和處置過程的環境監督管理。
6.區城市規劃建設局負責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置、資源化利用及監測工作,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和個人市場準入管理。
7.區農業局負責畜禽養殖環節整治。加強對畜禽飼養場(戶)及飼料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畜禽的行為。
8.城陽公安分局負責依法受理、偵辦有關部門移交的涉及“地溝油”問題涉嫌犯罪案件,嚴厲打擊有關“地溝油”犯罪行為。
對檢查中發現的生產提煉“地溝油”冒充食用油的違法生產企業和個人,以及不按規定執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購進使用“地溝油”的糧油經銷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一經發現,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處。要通過整治,逐步規范完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有效防范和解決“地溝油”回流餐桌問題。
二、依法嚴厲懲處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事實表明,依法嚴厲懲處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是維護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必須毫不留情的依法嚴懲各類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一)必須堅持“重典治亂、重拳出擊”原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犯罪成本,強化法律威懾。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甚至蓄意制售有害食品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負責人員,要堅決依法從重懲處,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絕不姑息。
(二)必須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監管執法工作中發現的違法線索,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壓案不報。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三)必須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生產經營許可、索票索證、不安全食品召回、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以及食品質量管理等各項制度,建立良好生產規范和操作程序,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承擔社會責任。如有違反,依法從嚴懲處。
三、強化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
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嚴防各項整治工作走過場。
(一)要居安思危,加強領導。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思想上再重視,領導上再加強,責任上再明確,以更加嚴肅和認真的態度,更加堅決和嚴厲的措施,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組織開展整治自查和督導檢查。各街道和各部門要對近期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進行認真分析,理清前因后果,舉一反三,找出本地問題所在和監管盲區,采取針對性措施。區食安辦將對整治活動進行督導檢查,對于整治工作開展不力、多次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街道和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區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考核中按規定予以扣分。
(三)要嚴格落實信息報告制度。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信息的報送和交流,及時將信息報區食安辦。對遲報、漏報、瞞報食品安全事件和案件信息的,區食安辦將在全區目標績效考核中直接扣分。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近年來,根據《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國務院、省、市政府部署,我區先后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有些區域和環節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實,特別是在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重點品種整治方面存有盲區和死角,某些監管工作還存在空白和漏洞,我區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監管任務依然艱巨。為切實鞏固食品安全整治成果,嚴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魯政辦發明電〔2011〕84號)要求,經區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對認真抓好乳制品、食用油、鮮肉和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酒類產品等重點品種的綜合治理作出全面部署。各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對前段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回顧分析,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貫徹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推進和深化專項整治,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確保收到預期成效。在此基礎上,當前要突出抓好以下重點整治工作:
(一)進一步抓好乳制品的專項整治。要在前階段包點負責、企業承諾、層層簽訂責任書的基礎上,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整頓辦公室《關于做好問題乳粉清繳銷毀工作的通知》要求,繼續落實清查清繳政策,針對乳品生產經營重點地區、清查清繳薄弱環節以及可能經營和使用問題乳粉的高風險單位,進一步加大排查深挖力度,采取更加嚴厲措施,嚴防問題乳粉以“過期粉”、“落地粉”名義流向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和飼料加工及養殖環節。同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2號)精神,加強乳品質量安全長效機制建設。
(二)進一步抓好肉制品的專項整治。要繼續按照省食安委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食安辦有關“瘦肉精”和肉制品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治理工作。要針對活禽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督管理,確保產地和屠宰檢疫,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出售注水肉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肉違法犯罪行為,嚴肅查處購銷使用未經檢驗檢疫、不按規定加工處理“血脖肉”的違法行為。要深入推進“放心肉”服務體系和肉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提高鮮肉和肉制品質量保障水平。
(三)進一步抓好食用油的專項整治。要嚴格規范食用油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強化日常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劣質食用油和“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81號)要求,克服僥幸心理,防止和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依法監管責任。強化對油脂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食用油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仔細排查和清理非法生產“地溝油”的黑窩點,從餐廚垃圾收購運輸加工和糧油購銷企業采購食用油脂渠道入手,深挖細查,摸清“地溝油”原料來源和銷售渠道。
1.城陽質監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地溝油”整治。要加強對食用油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把原材料進廠關、生產過程關和出廠檢驗關,依法查處食品生產加工單位以“地溝油”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
2.城陽工商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地溝油”整治。對非法從事廢棄食用油脂和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經營活動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經營食用油單位開展全面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建立食用油購銷臺賬。以集貿市場、批發單位、食雜店等單位為重點,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行為,嚴厲打擊銷售“地溝油”違法行為。
3.城陽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整治。以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單位,開展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食用油脂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查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嚴厲打擊購買、使用“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烹飪食物的行為。
4.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加強餐飲業行業管理,充分發揮餐飲行業協會作用,引導餐飲企業誠信經營。
5.城陽環保分局負責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產生、利用和處置過程的環境監督管理。
6.區城市規劃建設局負責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置、資源化利用及監測工作,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和個人市場準入管理。
7.區農業局負責畜禽養殖環節整治。加強對畜禽飼養場(戶)及飼料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畜禽的行為。
8.城陽公安分局負責依法受理、偵辦有關部門移交的涉及“地溝油”問題涉嫌犯罪案件,嚴厲打擊有關“地溝油”犯罪行為。
對檢查中發現的生產提煉“地溝油”冒充食用油的違法生產企業和個人,以及不按規定執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購進使用“地溝油”的糧油經銷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一經發現,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處。要通過整治,逐步規范完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有效防范和解決“地溝油”回流餐桌問題。
二、依法嚴厲懲處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事實表明,依法嚴厲懲處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是維護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必須毫不留情的依法嚴懲各類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一)必須堅持“重典治亂、重拳出擊”原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犯罪成本,強化法律威懾。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甚至蓄意制售有害食品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負責人員,要堅決依法從重懲處,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絕不姑息。
(二)必須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監管執法工作中發現的違法線索,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壓案不報。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三)必須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生產經營許可、索票索證、不安全食品召回、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以及食品質量管理等各項制度,建立良好生產規范和操作程序,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承擔社會責任。如有違反,依法從嚴懲處。
三、強化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
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嚴防各項整治工作走過場。
(一)要居安思危,加強領導。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思想上再重視,領導上再加強,責任上再明確,以更加嚴肅和認真的態度,更加堅決和嚴厲的措施,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組織開展整治自查和督導檢查。各街道和各部門要對近期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進行認真分析,理清前因后果,舉一反三,找出本地問題所在和監管盲區,采取針對性措施。區食安辦將對整治活動進行督導檢查,對于整治工作開展不力、多次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街道和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區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考核中按規定予以扣分。
(三)要嚴格落實信息報告制度。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信息的報送和交流,及時將信息報區食安辦。對遲報、漏報、瞞報食品安全事件和案件信息的,區食安辦將在全區目標績效考核中直接扣分。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