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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柳食藥監食〔2010〕1號)

   2011-03-11 309
核心提示:各有關餐飲服務單位: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強化餐飲服務單位的第一責任人意識、


各有關餐飲服務單位: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強化餐飲服務單位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自我防范風險的意識,從日常管理入手,防控和妥善處置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自查

  餐飲服務單位應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對易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重點品種和關鍵環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自查:

  (一)是否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范圍經營以及從業人員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證情況;

  (二)落實食品采購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做好臺帳、記錄的情況,尤其是乳制品、奶粉、食品添加劑、食用油采購使用情況;

  (三)執行食品粗加工、切配等操作安全規范情況;

  (四)涼菜和生食水(海)產品加工制作情況;

  (五)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自查,落實責任。各餐飲服務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認真開展自查,確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切實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二)確保聯絡暢通。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要認真履行職責,保證聯絡暢通,及時與我局監督管理人員通報本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情況。

  (三)加大學習培訓力度,推動全員參與。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大力開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科普常識學習培訓,單位全體人員學習培訓情況要有計劃、記錄和考核。

  (四)自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2863631 2865535

  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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