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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食藥總局關于開展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和生產企業基本情況調查的通知

   2015-06-11 804
核心提示: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各區縣局及直屬分局,北京市保健品化妝品技術審評中心:  現將《食品藥品監管
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各區縣局及直屬分局,北京市保健品化妝品技術審評中心:
 
  現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和生產企業基本情況調查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5﹞24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調查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于2015年1月1日前獲得批準的國產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和獲得許可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二、填報要求
 
  (一)網上填報要求
 
  調查對象登陸網上填報信息系統(網址:https://123.127.80.3/dcb/login.jsp),逐項如實填寫調查表,并用A4規格紙打印調查表。調查表中填寫內容應與持有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衛生許可證中相關內容一致。
 
  (二)所需提供資料內容
 
  1.通過網上填報信息系統打印的調查表。
 
  2.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若發生過變更備案,則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不持證企業,不需提供本項資料。
 
  4.營業執照復印件。
 
  5.上述申報資料中信息存在不一致時,需提供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6.上述資料均須逐頁加蓋公章,調查對象為個人的,應逐頁簽字。
 
  三、工作程序
 
  (一)各調查對象應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網上填報及紙質資料報送:
 
  1.持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應將全部資料(含食品衛生許可證未載明品種)報送至所在行政區域內的食藥監區縣局、直屬分局。
 
  2.不持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應將全部資料報送至北京市保健品化妝品技術審評中心。
 
  (二)各區縣局及直屬分局應及時通知有關企業完成調查及資料收集,對資料完整性及紙質資料間內容的一致性進行審核,將經審核通過的材料及書面匯總于2015年7月6日前報至市食藥局保化監管處。品種資料應與生產企業資料分開。
 
  (三)市保化審評中心負責本市不持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的情況調查及資料收集,對資料完整性及紙質資料間內容的一致性進行審核。完成本市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填報的紙質資料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性的比對。將經審核通過的材料及書面匯總于2015年7月10日前報至市食藥局保化監管處。
 
  四、工作要求
 
  各區縣局及直屬分局,市保化審評中心要高度重視本次調查工作,認真審核,確保本次調查工作如期完成。
 
  聯系人:市保化審評中心 83513003 83513013
 
  郭婧(匯總上報)83978545
 
  賀強(網上填報信息系統)63703552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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