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組建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方案的通知》(云政發〔2013〕116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省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3〕152號)要求,結合呈貢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加強基層監管力量為重點,結合呈貢實際,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通過減少監管環節、合理設置機構、明確部門責任、優化資源配置,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更好地推動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實現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統一監督管理。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科學設置機構
新組建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原“呈貢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更名為“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原設置在區政府辦的呈貢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整合監管職能
整合原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新組建的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新組建的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
(三)整合監管隊伍
將原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機構、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人員和編制,整體劃入新組建的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按照云政發〔2013〕152號文件要求,將呈貢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監管、呈貢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監管職責的機構及其編制、人員,按照“人隨事走”原則,整體劃入新組建的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中:從呈貢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劃入行政編制及人員2名,從呈貢區工商局劃入行政編制及人員15名。
(四)建立健全監管執法體系
1.健全區監管執法隊伍。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整建制劃轉由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加掛“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中心”牌子。
2.設立街道監管所。在全區6個街道辦事處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所”,加掛“食品藥品檢驗站”牌子,為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每個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確定3名行政編制。
3.加強社區協管力量。在每個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1名(由社區干部兼任)。承擔接受舉報投訴、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實行政府購買服務,所需經費列入區級財政預算。
4.設立街道食安委。各街道辦事處要履行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有關職責,設立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明確主要領導任主任,分管領導任副主任,各相關科室為成員,切實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
(五)建立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
設立“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為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負責區級食品藥品安全的基礎項目檢測和初級檢驗工作。
(六)理順職責關系
區政府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改善監管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產品追溯和投訴舉報等技術支撐體系,真正發揮新機構作用,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各監管部門要轉變監管理念,監管方式,建立和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要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強化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監管能力。
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
區農林局負責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
區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評估。
區質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有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
區食藥監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
區工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的查處。
區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擬定轄區范圍內藥品生產發展、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
呈貢公安分局負責組織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七)落實經費保障
按照云政發〔2013〕152號文件要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所涉及的有關經費,按照“財隨職責走、財隨編制走”的原則整體劃入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管所需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算。
三、組織實施
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成立呈貢區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委編辦,由區委編辦承擔具體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抓緊做好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定”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做好人員劃轉方案以及涉及人員的劃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相關經費和國有資源劃轉工作;涉及改革和調整的有關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抓好具體工作,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保證組建工作按時完成。
改革過渡期間,食品藥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仍由原部門承擔,并按照既定部署做好有關工作。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政、機構編制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的法律法規,嚴明組織紀律,嚴格工作程序,嚴肅財經紀律,嚴守保密規定。嚴禁在改革過程中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突擊提拔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和政策,形成全社會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及時處理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實現與新組建機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加強基層監管力量為重點,結合呈貢實際,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通過減少監管環節、合理設置機構、明確部門責任、優化資源配置,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更好地推動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實現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統一監督管理。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科學設置機構
新組建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原“呈貢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更名為“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原設置在區政府辦的呈貢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整合監管職能
整合原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新組建的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新組建的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
(三)整合監管隊伍
將原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機構、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人員和編制,整體劃入新組建的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按照云政發〔2013〕152號文件要求,將呈貢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監管、呈貢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監管職責的機構及其編制、人員,按照“人隨事走”原則,整體劃入新組建的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中:從呈貢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劃入行政編制及人員2名,從呈貢區工商局劃入行政編制及人員15名。
(四)建立健全監管執法體系
1.健全區監管執法隊伍。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整建制劃轉由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加掛“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中心”牌子。
2.設立街道監管所。在全區6個街道辦事處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所”,加掛“食品藥品檢驗站”牌子,為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每個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確定3名行政編制。
3.加強社區協管力量。在每個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1名(由社區干部兼任)。承擔接受舉報投訴、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實行政府購買服務,所需經費列入區級財政預算。
4.設立街道食安委。各街道辦事處要履行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有關職責,設立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明確主要領導任主任,分管領導任副主任,各相關科室為成員,切實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
(五)建立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
設立“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為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負責區級食品藥品安全的基礎項目檢測和初級檢驗工作。
(六)理順職責關系
區政府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改善監管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產品追溯和投訴舉報等技術支撐體系,真正發揮新機構作用,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各監管部門要轉變監管理念,監管方式,建立和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要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強化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監管能力。
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
區農林局負責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
區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評估。
區質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有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
區食藥監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
區工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的查處。
區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擬定轄區范圍內藥品生產發展、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
呈貢公安分局負責組織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七)落實經費保障
按照云政發〔2013〕152號文件要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所涉及的有關經費,按照“財隨職責走、財隨編制走”的原則整體劃入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管所需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算。
三、組織實施
昆明市呈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成立呈貢區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委編辦,由區委編辦承擔具體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抓緊做好新組建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定”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做好人員劃轉方案以及涉及人員的劃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相關經費和國有資源劃轉工作;涉及改革和調整的有關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抓好具體工作,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保證組建工作按時完成。
改革過渡期間,食品藥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仍由原部門承擔,并按照既定部署做好有關工作。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政、機構編制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的法律法規,嚴明組織紀律,嚴格工作程序,嚴肅財經紀律,嚴守保密規定。嚴禁在改革過程中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突擊提拔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和政策,形成全社會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及時處理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實現與新組建機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