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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修改《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決定(質檢總局令第124號)

   2010-08-17 925
核心提示: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決定:  一、刪除《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中的出口創匯率、和第十二條中的和出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決定:

  一、刪除《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中的“出口創匯率、”和第十二條中的“和出口創匯水平”。

  二、對《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其他內容做進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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