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我市畜禽屠宰工作自96年開展以來,在各級各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較好成效,市場肉品得到了穩定供應,廣大人民群眾基本吃上了放心肉,特別是自1998年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全市畜禽屠宰工作步入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化軌道。但是,由于《條例》基本屬原則性條款,我省又沒有制定具體的貫徹實施辦法和細則,因此,畜禽屠宰工作管理難度大、不規范、各縣(市)區發展不平衡;少數地方由于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管理松散、扯皮推諉,定點屠宰中出現一些問題。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范全市定點屠宰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畜禽定點屠宰工作屬政府菜籃子工程,是建設安全食品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國家關心人民群眾生活的具體體現。定點屠宰、集中檢疫、規模化加工生產也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我國肉制品進入國際市場的必備條件,它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食肉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此,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本著對人民負責的原則,從長遠考慮、順應市場客觀要求,把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重要位置,按照“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十六字方針,齊心協力、密切配合,切實抓好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貫徹落實。
二、明確職責,加強協調配合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動物防疫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市、縣(市)區經貿委(局)為畜禽定點屠宰的主管部門,負責畜禽定點屠宰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業務指導、日常管理和監督執法;市、縣(市)區畜牧局履行畜禽屠宰中的檢疫職能,負責對畜禽的疫病進行監督、檢測,并及時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控制、撲滅和銷毀等措施;市、縣(市)區衛生監督部門負責對定點屠宰場及其設施設備衛生的監督檢查,以及對加工過程和市場流通中的肉品的衛生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國稅、地稅和物價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核定畜禽屠宰稅費標準,市物價部門核定全市統一的稅費標準和可調整幅度,縣(市)區依照標準和幅度結合本地實際核定收取數額,稅務部門按標準征稅,并對偷漏稅者進行查處;市、縣發展計劃委員會及建設局與主管部門共同做好畜禽定點屠宰及其定點廠(場)的規劃發展工作;公安部門重點協助主管部門加強執法力度,打擊各種私屠濫宰和暴力抗法行為;市、縣(市)區財政局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給予財力上的扶持幫助;工商部門重點對定點屠宰企業和屠戶肉販生產經營行為予以監督指導。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國家制定的有關行業標準及計量標準對定點屠宰企業和屠商肉販進行監督指導;定點屠宰企業依據《條例》明確職責,負責對加工生產的肉品質量進行檢驗。
在管理中,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履行職能,切忌因部門利益相互扯皮推諉,因扯皮推諉影響工作的,各級政府將對有關責任人及部門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定點屠宰工作一定要堅持政企分開和政府工程市場化運作原則,即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相應合理的政策,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獨立承擔權利義務和風險。
為了規范全市稅費收取辦法,減少和避免稅費流失,并方便屠戶,減少重復交叉的行政行為造成的干擾,我市畜禽屠宰稅費收取要推行廠(場)內一票制辦法,主管部門要做好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部門要互相配合。
三、加強定點廠(場)的規劃和資質認證
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眾、便于檢疫和管理的原則,同時須符合城市規劃、生態及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要求。要規劃科學、設置合理、管理達標、設施設備及生產流程符合要求,并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為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減少和避免重復投資,我市畜禽定點屠宰廠(場)原則上定給食品公司或肉食加工企業,如果食品公司或肉食加工企業由于已轉產、不愿或沒有條件定點的,可準予私營資本和非公經濟實體興建和加入定點。并且各縣城區原則只定一個,個別消費較大的城區也不得超過兩個;對定點較多較濫的縣城,要通過股份制改造,進行重組整合。定點屠宰廠(場)的規劃布局和資質認證,必須由企業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技術資料,經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確定后由市人民政府頒發統一的定點屠宰標志牌。主管部門對定點屠宰廠(場)的審核要嚴格把關、認真負責,按照《條例》規定標準和條件實地考核,按程序辦理。
畜禽定點屠宰屬政府的民心工程,各地在企業改革改制中要注意保持此項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不能因為國有資本的退出而放棄定點屠宰工作,原國有定點屠宰企業要盡量通過資本置換等形式的股份制改造,達到資本退出后仍保持定點的目標。
四、建立和規范肉品流通新秩序
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商務部“關于加強畜禽屠宰管理、規范肉品流通秩序的通知”和省經貿廳云經貿貿易[2003]245號文件精神,要按照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原則,樹立大貿易、大流通、大市場觀念。在加強當地定點屠宰管理,提高肉品品質的同時,要允許并鼓勵區域外所有符合《條例》和國家標準、生產規模和屠宰加工技術、產品運輸達到和符合標準要求的定點屠宰企業的產品在轄區內流通。對各地自行制定的具有地方保護主義的肉品流通的規章要進行認真清理,凡不符合《條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限制外地定點屠宰企業肉品進入本地的,要堅決并立即予以糾正。但是,為了控制疫病傳播,平衡消費,各地可以制定相應的肉品市場準入制度,制度中仍不得帶有地方封鎖和對外地產品歧視等規定。要以此建立起開放、競爭、公平、有序的肉品流通秩序,使廣大消費者吃上優質安全的放心肉。
五、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主體
執法監督重點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強對肉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二是嚴厲打擊各種私屠濫宰和肉品摻雜注水行為;三是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條例》標準和要求;四是打擊和堵塞非法肉品流通渠道;五是由于肉品在運輸銷售過程中容易發生質量問題,因此,還要加強對肉品特別是生鮮肉品流通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努力避免肉品在運輸銷售過程中造成污染和變質。
各縣(市)區畜禽定點屠宰主管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對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技能的培訓指導,做到持證上崗,真正提高執法水平,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使生豬定點屠宰監管逐步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六、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機構
畜禽定點屠宰觸及我國傳統形成的自養自宰、自宰自食的習慣,因此工作難度大,綜合性強、涉及面寬、政策性強,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縣(市)區政府必須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建立完善管理機構,各有關部門必須依照各自職能密切配合才能做好。為了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將“曲靖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領導小組”更名為“曲靖市畜禽定點屠宰管理領導小組”,并對組成人員作相應調整:
組 長:許建平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劉開林 市經貿委副主任
成 員:吳安立 市畜牧局局長
陳富所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飛燕玲 市財政局副局長
湛 江 市工商局副局長
谷 鳴 市國稅局副局長
付學其 市地稅局副局長
艾爾明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張錫棟 市公安局調研員
朱順合 市建設局副局長
劉 清 市衛生監督支隊隊長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所明確的管理主體,領導小組在市經貿委設立辦公室,市經貿委食品醫藥處處長駱樹華任辦公室主任,副處長蔣大清任辦公室副主任。各縣(市)區也必須建立健全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工作。
本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生豬屠宰管理條理切實加強畜禽定點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辦發[2003]194號)同時廢止。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我市畜禽屠宰工作自96年開展以來,在各級各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較好成效,市場肉品得到了穩定供應,廣大人民群眾基本吃上了放心肉,特別是自1998年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全市畜禽屠宰工作步入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化軌道。但是,由于《條例》基本屬原則性條款,我省又沒有制定具體的貫徹實施辦法和細則,因此,畜禽屠宰工作管理難度大、不規范、各縣(市)區發展不平衡;少數地方由于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管理松散、扯皮推諉,定點屠宰中出現一些問題。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范全市定點屠宰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畜禽定點屠宰工作屬政府菜籃子工程,是建設安全食品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國家關心人民群眾生活的具體體現。定點屠宰、集中檢疫、規模化加工生產也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我國肉制品進入國際市場的必備條件,它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食肉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此,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本著對人民負責的原則,從長遠考慮、順應市場客觀要求,把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重要位置,按照“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十六字方針,齊心協力、密切配合,切實抓好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貫徹落實。
二、明確職責,加強協調配合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動物防疫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市、縣(市)區經貿委(局)為畜禽定點屠宰的主管部門,負責畜禽定點屠宰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業務指導、日常管理和監督執法;市、縣(市)區畜牧局履行畜禽屠宰中的檢疫職能,負責對畜禽的疫病進行監督、檢測,并及時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控制、撲滅和銷毀等措施;市、縣(市)區衛生監督部門負責對定點屠宰場及其設施設備衛生的監督檢查,以及對加工過程和市場流通中的肉品的衛生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國稅、地稅和物價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核定畜禽屠宰稅費標準,市物價部門核定全市統一的稅費標準和可調整幅度,縣(市)區依照標準和幅度結合本地實際核定收取數額,稅務部門按標準征稅,并對偷漏稅者進行查處;市、縣發展計劃委員會及建設局與主管部門共同做好畜禽定點屠宰及其定點廠(場)的規劃發展工作;公安部門重點協助主管部門加強執法力度,打擊各種私屠濫宰和暴力抗法行為;市、縣(市)區財政局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給予財力上的扶持幫助;工商部門重點對定點屠宰企業和屠戶肉販生產經營行為予以監督指導。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國家制定的有關行業標準及計量標準對定點屠宰企業和屠商肉販進行監督指導;定點屠宰企業依據《條例》明確職責,負責對加工生產的肉品質量進行檢驗。
在管理中,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履行職能,切忌因部門利益相互扯皮推諉,因扯皮推諉影響工作的,各級政府將對有關責任人及部門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定點屠宰工作一定要堅持政企分開和政府工程市場化運作原則,即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相應合理的政策,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獨立承擔權利義務和風險。
為了規范全市稅費收取辦法,減少和避免稅費流失,并方便屠戶,減少重復交叉的行政行為造成的干擾,我市畜禽屠宰稅費收取要推行廠(場)內一票制辦法,主管部門要做好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部門要互相配合。
三、加強定點廠(場)的規劃和資質認證
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眾、便于檢疫和管理的原則,同時須符合城市規劃、生態及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要求。要規劃科學、設置合理、管理達標、設施設備及生產流程符合要求,并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為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減少和避免重復投資,我市畜禽定點屠宰廠(場)原則上定給食品公司或肉食加工企業,如果食品公司或肉食加工企業由于已轉產、不愿或沒有條件定點的,可準予私營資本和非公經濟實體興建和加入定點。并且各縣城區原則只定一個,個別消費較大的城區也不得超過兩個;對定點較多較濫的縣城,要通過股份制改造,進行重組整合。定點屠宰廠(場)的規劃布局和資質認證,必須由企業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技術資料,經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確定后由市人民政府頒發統一的定點屠宰標志牌。主管部門對定點屠宰廠(場)的審核要嚴格把關、認真負責,按照《條例》規定標準和條件實地考核,按程序辦理。
畜禽定點屠宰屬政府的民心工程,各地在企業改革改制中要注意保持此項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不能因為國有資本的退出而放棄定點屠宰工作,原國有定點屠宰企業要盡量通過資本置換等形式的股份制改造,達到資本退出后仍保持定點的目標。
四、建立和規范肉品流通新秩序
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商務部“關于加強畜禽屠宰管理、規范肉品流通秩序的通知”和省經貿廳云經貿貿易[2003]245號文件精神,要按照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原則,樹立大貿易、大流通、大市場觀念。在加強當地定點屠宰管理,提高肉品品質的同時,要允許并鼓勵區域外所有符合《條例》和國家標準、生產規模和屠宰加工技術、產品運輸達到和符合標準要求的定點屠宰企業的產品在轄區內流通。對各地自行制定的具有地方保護主義的肉品流通的規章要進行認真清理,凡不符合《條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限制外地定點屠宰企業肉品進入本地的,要堅決并立即予以糾正。但是,為了控制疫病傳播,平衡消費,各地可以制定相應的肉品市場準入制度,制度中仍不得帶有地方封鎖和對外地產品歧視等規定。要以此建立起開放、競爭、公平、有序的肉品流通秩序,使廣大消費者吃上優質安全的放心肉。
五、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主體
執法監督重點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強對肉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二是嚴厲打擊各種私屠濫宰和肉品摻雜注水行為;三是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條例》標準和要求;四是打擊和堵塞非法肉品流通渠道;五是由于肉品在運輸銷售過程中容易發生質量問題,因此,還要加強對肉品特別是生鮮肉品流通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努力避免肉品在運輸銷售過程中造成污染和變質。
各縣(市)區畜禽定點屠宰主管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對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技能的培訓指導,做到持證上崗,真正提高執法水平,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使生豬定點屠宰監管逐步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六、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機構
畜禽定點屠宰觸及我國傳統形成的自養自宰、自宰自食的習慣,因此工作難度大,綜合性強、涉及面寬、政策性強,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縣(市)區政府必須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建立完善管理機構,各有關部門必須依照各自職能密切配合才能做好。為了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將“曲靖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領導小組”更名為“曲靖市畜禽定點屠宰管理領導小組”,并對組成人員作相應調整:
組 長:許建平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劉開林 市經貿委副主任
成 員:吳安立 市畜牧局局長
陳富所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飛燕玲 市財政局副局長
湛 江 市工商局副局長
谷 鳴 市國稅局副局長
付學其 市地稅局副局長
艾爾明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張錫棟 市公安局調研員
朱順合 市建設局副局長
劉 清 市衛生監督支隊隊長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所明確的管理主體,領導小組在市經貿委設立辦公室,市經貿委食品醫藥處處長駱樹華任辦公室主任,副處長蔣大清任辦公室副主任。各縣(市)區也必須建立健全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工作。
本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生豬屠宰管理條理切實加強畜禽定點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辦發[2003]194號)同時廢止。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