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會監督,嚴肅查處在飼料生產過程中使用違禁物等違法行為,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特設立違法案件舉報獎勵資金10萬元,對舉報人予以獎勵(獎金獎勵完為止)。
1、舉報對象及行為
河南省轄區內飼料生產企業在飼料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違禁物、濫用藥物、無證生產和代理加工等違法行為。
2、舉報形式及要求
舉報人以書面材料、電話等形式直接向河南省畜牧局舉報。舉報人在舉報時,應提供被舉報對象的名稱、地址、違法行為等基本違法事實,并提供本人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3、案件處理程序
案件受理人在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予以受理、登記,并上報局領導審核,按程序立案并依法查處,經查實的案件,按獎勵標準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經辦單位和經辦人員對舉報人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透露舉報人的姓名及個人資料。對舉報獎勵人員的有關資料查驗核實后,應密封加印存檔,未經批準,不得調閱。
4、獎勵標準
舉報案件被查實的,對舉報人獎勵現金3000元。
5、獎金發放辦法
河南省畜牧局在舉報事實確認后10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受獎勵的舉報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到河南省畜牧局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的,視同自動放棄。
舉報同一違法行為只獎勵一次,但舉報案件被查處后,違法單位再次發生違法行為的,公眾可以繼續舉報并再次獲得獎勵。對兩人以上(含兩人)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由聯名者代表統一領取獎金。同一違法行為,被不同舉報人舉報的,只獎勵第一舉報人,第一舉報人順序以河南省畜牧局受理的時間先后為準。
6、舉報電話及通訊地址:
郵編:450008
地址:鄭州市經三路91號
單位:河南省畜牧局
電話: 0371-65778882、65778885
河南省畜牧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