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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2014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食安辦發〔2014〕5號)

   2014-04-17 430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省食品安全辦、省教育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2014年在全省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省食品安全辦、省教育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2014年在全省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湖南省2014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認真組織實施。
 
  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省教育廳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7日

  湖南省2014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省食品安全辦、省教育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五個一批"專項整治,即查處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案件,取締一批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曝光一批違法違規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引導一批"四小"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小超市)規范生產經營,創建一批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示范單位,進一步規范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凈化飲食消費環境,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圍
 
  (一)全省范圍內所有普通高等院校、職業技術院校、技工學校、中學、小學、幼兒園和托兒所等各級各類學校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校門兩側及街道對面兩側200米范圍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三)向學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三、整治對象和內容
 
  (一)學校食堂、學校內部及校園周邊餐飲店、為營養改善計劃提供配餐服務的餐飲服務單位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1.查責任落實,看是否建立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主管校長是否具體負責的工作制度,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
 
  2.查主體資格,看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是否在餐飲服務許可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是否持續保持生產經營許可條件;
 
  3.查進貨渠道,看是否建立進貨驗收臺帳,是否索證索票,進貨渠道是否正規,是否使用來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倉儲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對食品原料倉庫進行清查;
 
  4.查衛生條件,看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是否整潔,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蠅、防蟲等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實;
 
  5.查從業人員,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訓證明等;
 
  6.查添加劑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是否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是否對食品添加劑實施"五專"管理(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學校內部及校園周邊食雜店。
 
  1.查主體資格,看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是否超范圍經營,是否持續保持經營許可條件;
 
  2.查進貨票證,看食品經營者是否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義務,是否妥善保管進貨憑證;
 
  3.查從業人員,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證明;
 
  4.查經銷食品,看是否有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銷售"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過期變質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裝標識,看食品包裝、標識是否虛假標示,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是否標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標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裝食品,看在貯存位置、外包裝或容器上是否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校園周邊食品攤販。
 
  重點檢查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證明;食品包裝材料是否無毒、無害、清潔;餐飲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場所、區域、時間內經營;嚴禁食品流動攤販進入校園區域內,堅決制止非法食品攤販設攤并向學生兜售食品的行為。
 
  四、步驟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地要按照省里模式,明確牽頭單位,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省里將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工作部署,各市州也要統一部署,成立相應協調機構和聯合執法組。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政府統一領導下, 4月上旬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掌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現狀,分級分類制定整改措施。教育部門要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對學校食堂和超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
 
  2.集中執法。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執法行動,堅決清理取締校園及周邊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和食品流動攤販,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處理。省里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或根據舉報線索進行突擊檢查。
 
  3.集中抽檢。在6月、9月對校園及周邊銷售的食品進行集中抽檢,重點抽檢學生消費相對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餅干、冷凍飲品、果凍、飲料、油炸食品、薯類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產制品、豆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品種,對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食品及時下架,立案查處。
 
  4.集中銷毀。10月中旬,全省統一開展問題食品公開銷毀活動,對整治行動中收繳的問題食品集中銷毀。
 
  5.集中曝光。10月中旬,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曝光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進一步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強化自律,誠信經營,主動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
 
  (三)總結評議階段(10月16日-11月15日)。
 
  1.集中評議。各地要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及家長、新聞媒體、社會監督員等代表對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對評議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總結推廣,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對評議出的問題,有條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暫時無條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計劃,積極創造條件,限時整改到位。
 
  2.集中檢查。各地要加強督查督導,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食品安全辦。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省里組織聯合檢查組,每個市州抽查一縣一區不同類別學校3個,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各地整治情況進行檢查。
 
  3.集中通報。11月中旬,省里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開展好的地區、部門和學校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較差的地區、部門和學校通報批評。
 
  (四)整章建制階段(11月16日-11月30日)。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梳理整治行動的好經驗好做法,廣泛征求基層意見、建議,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整治成效。
 
  五、責任分工
 
  專項整治工作由省食品安全辦牽頭,省教育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各市州、縣市區的整治工作,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級食品安全辦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教育、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監察、城市管理部門參與執法檢查,衛生、農業、商務、宣傳等部門配合。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管職能優勢,密切協作,聯合行動,切實搞好這次專項整治。涉及食品監管體制改革職責變化的部門,機構改革完成前,按原有職責分工,參與專項整治,改革到位后,按新的職責參與專項整治。
 
  (一)食品安全辦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綜合執法檢查組,開展執法檢查。
 
  (二)教育部門負責監督各級各類學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及食品安全應急方案的督查、指導;指導學校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引導學生合理飲食,自覺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邊攤用餐,不向流動攤販購買食品,增強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工商部門負責學校內部及校園周邊流通環節食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無證無照經營。
 
  (四)質監部門負責對以學校食堂或以學生為供應對象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及以學生為供應對象的制售分離小作坊的監督檢查。
 
  (五)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長沙市衛生局負責對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整治。
 
  (六)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對校園周邊非指定場所、區域、時間內經營的食品攤販依法予以取締,全面整頓規范校園周邊馬路市場。
 
  (七)監察部門負責對各職能部門履行學校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情況進行監察,對各監管部門和執法人員瀆職失職行為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八)商務、宣傳、農業、衛生、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積極參與執法檢查,配合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把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整治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取得成效。各地食品安全辦要切實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加強統籌調度,整合監管資源,發揮整體優勢。省里將整治行動納入市州食品安全績效考核范圍,定期不定期開展暗訪督查,嚴肅查處整治不力、監管失職和瀆職行為。
 
  (二)要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動中,既要嚴格執法,依法從嚴從重查處一批大要案件,對情節惡劣的一律頂格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營造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高壓態勢,又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在執法過程中,要全面履行執法告知、說明理由等義務,把工作做細,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對情節輕微的,責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堅決糾正"重實體輕程序"、"重處罰輕糾正"等錯誤傾向。
 
  (三)要以打促建。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完善各項制度,不僅要注重"打",更要注重"建",以打促建,邊打邊建,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追根溯源,查找癥結,及時抄告,落實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四)要廣泛宣傳。將宣傳教育貫穿于專項整治行動始終,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形成家長、師生、群眾高度關心和積極參與的良好輿論氛圍。通過實物展示、集中宣講、開設健康課、知識競賽、征文比賽、設立宣傳專欄和櫥窗等方式,在師生員工中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 加大對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教育,提升經營人員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從街道、社區、老師、學生及家長中聘請一批責任心強、具有一定食品安全知識經驗、熱心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擔任食品安全監督志愿者,建立一支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督志愿者隊伍;暢通有獎舉報投訴渠道,發動群眾參與專項整治;加大整治行動成效宣傳力度,集中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形成強大的整治聲勢,震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
 
     附件下載:1.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摸底排查情況表
 
  2.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摸底排查匯總表
 
  3.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
 
  4.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學校食堂自查表
 
  5.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學校食堂檢查表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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