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控制可能發生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及時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帶來的危害和損失,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簡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遵循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保護人民生命健康,貫徹統一指揮、群防群控、依靠科學、整合資源、措施果斷、嚴格控制、信息共享、分工協作、形成合力的原則。
(三)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376號)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黑食藥監人發[2004]120號)文件,《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
(四)適用范圍
1、事故危害范圍跨越縣(市)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2、事故性質特別嚴重,超過縣(市)地方政府應急處理能力的;
3、事故處理涉及市級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決策機構
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成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全市重大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進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和監督實施。
總指揮:由雞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孫文才同志擔任
副指揮:密山海關、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虎林海關、虎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經貿委、市農委、市衛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商務局、市畜牧局
總指揮部的職責:研究確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預案;研究確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規則;研究確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審議批準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指揮部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四個分支指揮部。
應急指揮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任由助理調研員王生有同志擔任,副主任由食品安全科科長李玉清擔任。
成員單位:密山海關、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虎林海關、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經貿委、市農委、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畜牧局
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檢查督促各地、各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研究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根據處理應急事故需要,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組織建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組;組織編制和修改重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應急預案;向上級部門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各相關部門職責
1、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應急指揮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等工作。
3、市農委、畜牧局負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相關的技術鑒定工作。
4、市衛生局負責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依法對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與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開展對流通領域重大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6、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進行技術檢驗和事故原因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7、市商務局負責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的物質保證服務方案,組織應急救援物質的供應和運輸,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8、密山海關、虎林海關負責對進出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9、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虎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進出口食品及動植物產品的事故查處工作。
10、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宣傳部門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知識的宣傳和對重大安全事故的報道。
11、市其他部門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根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對重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支持。
(三)現場指揮機構
根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事發地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現場的指揮工作。
對符合本預案第(四)項適用范圍規定情況之一的,應急指揮部門應當立即決定按著本應急預案啟動處理工作程序,應急指揮辦公室應當立即進入指揮狀態,如果是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副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相應指揮機構按著職責進行工作,在職權內發布實施措施。
三、事故的應急準備
1、對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2、根據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依照有關規則確定管轄范圍。
3、建立嚴格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責任制。
4、加強對重大安全事故易發地的監督管理,保障應急處置網絡的維護監督管理。
5、應當配置和配備專業搶險隊伍,搶險車輛、急救車輛和指定專業醫院,出事后能夠迅速到達并進行現場處置任務。
6、定期對事故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7、對公眾進行廣泛事故應急知識、自救、逃生、技術和技能宣傳教育,及時向公眾提供相關危害信息,增強公眾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8、做好食品安全的防范工作,防止人為造成的事故發生。
9、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設施、設備工作,保證現場的處置工作的物質保證。
10、對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做到勤檢查,及時跟蹤監督。
11、建立重大安全事故監測和預警工作機制,根據不同事故,按著品種、類別、環節等制定切實可行的監測計劃。對監測數據進行科學的分析,綜合評價,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及時處理,并按著本預案的報告程序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四、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信息及行動。密山海關、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虎林海關、虎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農委、衛生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商務局、畜牧局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加工包裝、運輸、儲存、流通、消費等環節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建立安全事故數據庫和事故應急預案的信息咨詢和管理機制,對事故處理有關資源納入數據庫管理。定期對本區域內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并保證做到信息的及時更新。
(二)預警支持系統。密山海關、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虎林海關、虎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農委、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畜牧局等綜合監督管理等部門應建立健全安全信息報告系統,做好預警服務系統的建設,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進行,各級應急組織機構,配置和相應的通訊設備和人員。
五、應急響應
(一)本《預案》所稱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保健品)在種植、養殖、加工、包裝、運輸、存儲、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疾病、傷亡或者對健康構成潛在危險的情況。化妝品安全事故是指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存儲、使用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對健康構成潛在危險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以上的;
2、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國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3、事故影響范圍跨越市級行政區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4、以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為載體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5、事故性質特別惡劣或者其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6、其它有證據表明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特別重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二)分級應急響應
根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序劃分為三個級別:
1、特重大安全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
3、一般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事故的級別按不同的啟動方式。
(三)市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報告、通報與信息發布制度。
1、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性報告和總結性報告。
2、初次報告應當報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病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3、階段性報告應當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過程,事故原因等。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4、總結報告應當報告的內容包括重大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結果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5、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后1小時內報告,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變化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總結報告應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上報。
報告方式
1、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報告的同時,應立即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2、建立重大安全事故舉報制度,公布統一的重大安全事故報告舉報電話。
3、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四)特殊通報
重大安全事故涉及港、澳、臺人員或者外國人,或安全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經應急指揮辦公室討論確定后,通過省外事辦與外交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或者臺灣事務辦公室聯系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
(五)通訊
應急指揮系統建立健全網絡系統,保持電話24小時開機,保證信息傳遞暢通無阻。
(六)緊急處置
1、應急預案啟動后,安全事故發生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案職責要求,服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對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嚴格保護現場。
2、各有關部門應保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現場預防和應急處理器具、醫療救護設備、救護所需藥品以及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3、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組成重大安全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按照工作職責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組織開展查處工作。
4、在重大安全事故調查過程中,需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人員應采取積極防護措施,主要有服裝、眼鏡、鞋、手套、口罩等防護設備。
(八)群眾的安全防護
安全事故發生后,要圈定事故發生范圍,保護好現場,防止群眾接觸危害源。
(九)技術保障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確定重大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機構。
(十)資金保障
為保障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建立應急處理資金,由財政局撥專款,應急指揮部和財政局共同監督管理。
六、后期處理
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動失效。針對事故調查中存在的問題,突出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如果是主觀行為,要追究刑事責任,對事件調查情況形成調查報告,及時總結經驗,同時也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應急指揮辦公室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隨時通報處理情況。
七、其他
(一)本《預案》是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的總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時進行處理。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的義務。
(三)制定與解釋部門: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
(四)預案管理與更新,實行定期評審制度。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