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獸藥殘留監控工作,保證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動物產品安全,依據《獸藥管理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及動物源食品中殘留物質監控計劃》有關規定,現下達11563批次《畜禽及蜂產品中獸藥殘留監控計劃》,該計劃分為核心計劃(附件1)和外圍計劃(附件2),檢測畜禽產品11463批,蜂產品100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相關省、直轄市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組織落實殘留監控計劃,并在完成本計劃的同時,制定本轄區殘留監控計劃,監控數量不得低于本計劃的20%,監控的藥物品種為重點禁用獸藥和常用獸藥。轄區計劃監控范圍要緊密圍繞奧運會舉辦城市畜禽產品供應基地。
二、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華南農業大學)、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華中農業大學)、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中國農業大學)、上海市獸藥監察所、浙江省獸藥監察所、四川省獸藥監察所、北京市獸藥監察所、山西省獸藥監察所、江蘇省畜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福建省獸藥監察所、河南省獸藥監察所、山東省獸藥監察所、四川省獸藥監察所承擔本計劃檢測任務。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農業部動物衛生質檢中心)作為應急備選單位,必要時承擔本計劃檢測工作。
三、本計劃獸藥殘留檢測按照我部發布的殘留檢測方法和限量標準執行,具體檢測化合物另行下發。
四、樣品抽取、檢測和結果上報按已發布的《官方取樣程序》和《畜禽、蜂產品中獸藥殘留抽樣檢測技術操作要點》(附件3)執行。
五、為保證抽取樣品具有代表性和可追溯性,檢測結果具有科學性和公正性,發揮殘留監控效能,抽樣和檢測單位要遵守以下要求:
(一)嚴格按《操作要點》要求抽樣。
(二)豬、牛、羊組織樣品從屠宰廠抽取;雞組織、雞蛋樣品從養殖場或屠宰廠抽取;牛奶樣品從養殖場或奶站抽取。其中雞和雞蛋從養殖場抽取的樣品數量應占抽樣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應科學確定抽樣時段,不得采取某一時段集中抽樣、分期分批檢測方式。國家計劃不應對同一采樣點重復抽樣;轄區計劃不應從國家計劃采樣點抽樣。
(四)不得擅自變更檢測方法和檢測限,若確需對本計劃已確定的檢測限、檢測方法進行調整,應事先向全國獸藥殘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殘留辦)提交申請材料,并經核準后再進行檢測。
(五)必須嚴格執行殘留檢測陽性樣品報告制度和抽樣信息上報制度。檢測陽性結果應在24小時內報送抽樣單位、同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業部,抄送殘留辦。
六、承擔抽樣和檢測任務的單位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情況,按規定對抽樣樣品進行登記、保存、交接、檢測,按《操作要點》和統一格式要求,將檢測結果分別報殘留辦和樣品來源所在地省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并報抽樣單位。各地要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我部獸醫局和殘留辦。
七、殘留辦負責獸藥殘留檢測結果匯總和實施監控計劃總結工作。
八、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計劃組織落實工作,在做好協調、督促檢查的同時,對承擔抽樣、檢測任務的單位給予必要支持。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按規定要求完成殘留檢測和結果上報工作,充分發揮獸藥殘留監控效能。
附件:1.核心計劃
2.外圍計劃
3.抽樣檢測技術操作要點【官網附件不能下】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一、各相關省、直轄市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組織落實殘留監控計劃,并在完成本計劃的同時,制定本轄區殘留監控計劃,監控數量不得低于本計劃的20%,監控的藥物品種為重點禁用獸藥和常用獸藥。轄區計劃監控范圍要緊密圍繞奧運會舉辦城市畜禽產品供應基地。
二、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華南農業大學)、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華中農業大學)、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中國農業大學)、上海市獸藥監察所、浙江省獸藥監察所、四川省獸藥監察所、北京市獸藥監察所、山西省獸藥監察所、江蘇省畜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福建省獸藥監察所、河南省獸藥監察所、山東省獸藥監察所、四川省獸藥監察所承擔本計劃檢測任務。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農業部動物衛生質檢中心)作為應急備選單位,必要時承擔本計劃檢測工作。
三、本計劃獸藥殘留檢測按照我部發布的殘留檢測方法和限量標準執行,具體檢測化合物另行下發。
四、樣品抽取、檢測和結果上報按已發布的《官方取樣程序》和《畜禽、蜂產品中獸藥殘留抽樣檢測技術操作要點》(附件3)執行。
五、為保證抽取樣品具有代表性和可追溯性,檢測結果具有科學性和公正性,發揮殘留監控效能,抽樣和檢測單位要遵守以下要求:
(一)嚴格按《操作要點》要求抽樣。
(二)豬、牛、羊組織樣品從屠宰廠抽取;雞組織、雞蛋樣品從養殖場或屠宰廠抽取;牛奶樣品從養殖場或奶站抽取。其中雞和雞蛋從養殖場抽取的樣品數量應占抽樣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應科學確定抽樣時段,不得采取某一時段集中抽樣、分期分批檢測方式。國家計劃不應對同一采樣點重復抽樣;轄區計劃不應從國家計劃采樣點抽樣。
(四)不得擅自變更檢測方法和檢測限,若確需對本計劃已確定的檢測限、檢測方法進行調整,應事先向全國獸藥殘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殘留辦)提交申請材料,并經核準后再進行檢測。
(五)必須嚴格執行殘留檢測陽性樣品報告制度和抽樣信息上報制度。檢測陽性結果應在24小時內報送抽樣單位、同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業部,抄送殘留辦。
六、承擔抽樣和檢測任務的單位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情況,按規定對抽樣樣品進行登記、保存、交接、檢測,按《操作要點》和統一格式要求,將檢測結果分別報殘留辦和樣品來源所在地省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并報抽樣單位。各地要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我部獸醫局和殘留辦。
七、殘留辦負責獸藥殘留檢測結果匯總和實施監控計劃總結工作。
八、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計劃組織落實工作,在做好協調、督促檢查的同時,對承擔抽樣、檢測任務的單位給予必要支持。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按規定要求完成殘留檢測和結果上報工作,充分發揮獸藥殘留監控效能。
附件:1.核心計劃
2.外圍計劃
3.抽樣檢測技術操作要點【官網附件不能下】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