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1年元旦、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節日期間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現就“兩節”期間全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節日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2011年元旦、春節相隔時間短,節日期間人員流動量大、食品消費旺盛、聚餐活動增多,切實做好“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任務繁重,意義重大。全省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切實把加強節日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為當前頭等大事,抓緊抓好。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在全面、深入分析當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現狀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方案,做到提前部署、盡快落實、及時行動。要針對節日消費特點及節日期間重大活動安排情況,提前做好應急預案,落實保障措施,防止餐飲服務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切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確保餐飲服務環節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
二、加大節日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要針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難點、熱點問題和薄弱環節,結合節日消費特點,突出重點,全面落實各項監管措施。要深入排查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隱患,特別是對那些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有效控制、及早解決,切實將食品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加大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各類賓館飯店及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力度,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采購的規范管理,以及生產加工和食品貯存的衛生狀況、餐飲具消毒、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一步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督促餐飲經營者認真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和管理規范,實施專人保管,嚴格購入和消耗登記,防止濫用、誤用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對團圓飯、年夜飯、婚宴等一次性人數眾多的聚餐行為,要提前介入,重點防控,堅決杜絕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工作。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嚴格執行節假日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關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要及時公布舉報電話和值班電話,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舉報投訴要迅速、及時處理,不得推諉、拒受。要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緊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響應,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組織事故調查,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危害。要進一步建立完善高效、迅速、通暢的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網絡,對未按規定及時上報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一、提前部署節日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2011年元旦、春節相隔時間短,節日期間人員流動量大、食品消費旺盛、聚餐活動增多,切實做好“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任務繁重,意義重大。全省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切實把加強節日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為當前頭等大事,抓緊抓好。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在全面、深入分析當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現狀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方案,做到提前部署、盡快落實、及時行動。要針對節日消費特點及節日期間重大活動安排情況,提前做好應急預案,落實保障措施,防止餐飲服務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切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確保餐飲服務環節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
二、加大節日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要針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難點、熱點問題和薄弱環節,結合節日消費特點,突出重點,全面落實各項監管措施。要深入排查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隱患,特別是對那些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有效控制、及早解決,切實將食品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加大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各類賓館飯店及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力度,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采購的規范管理,以及生產加工和食品貯存的衛生狀況、餐飲具消毒、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一步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督促餐飲經營者認真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和管理規范,實施專人保管,嚴格購入和消耗登記,防止濫用、誤用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對團圓飯、年夜飯、婚宴等一次性人數眾多的聚餐行為,要提前介入,重點防控,堅決杜絕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工作。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嚴格執行節假日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關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要及時公布舉報電話和值班電話,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舉報投訴要迅速、及時處理,不得推諉、拒受。要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緊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響應,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組織事故調查,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危害。要進一步建立完善高效、迅速、通暢的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網絡,對未按規定及時上報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