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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4年蘭州市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消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蘭食藥監〔2013〕379號)

   2014-03-11 863
核心提示:市局稽查分局,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2014年蘭州市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消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
市局稽查分局,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2014年蘭州市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消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30日
 
  2014年蘭州市餐飲服務環節餐飲具消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餐飲服務單位餐飲具消毒管理,提高公共餐飲具消毒質量,防止通過餐飲具而引發的食源性傳染病的傳播,確保廣大群眾餐飲消費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市局決定從2014年1月起至6月在全市開展餐具消毒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市政府召開的2014年“元旦”“春節”兩節食品藥品保障暨專項整治工作的會議精神以及蘭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14年“元旦”“春節”兩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專項整治和督查方案》的要求,各縣區要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強化對全市餐飲服務單位餐用具的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嚴肅查處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不合格餐具(包括一次性及集中式消毒餐具)行為;嚴厲打擊餐飲具不消毒或流于形式、消毒不符合規范的行為;通過整治,建立一套完善的長效監管機制,使企業自律意識明顯增強,餐具消毒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餐具衛生安全水平明顯提高,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二、工作重點
 
  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對全市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重點對酒店、賓館、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尤其以大、中、小型餐飲單位、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食堂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餐飲具的采購使用和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為重點,重點檢查餐飲具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執行、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的建立情況、消毒和保潔設施的運行情況、餐飲具洗滌消毒保潔方法、流程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消毒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情況以及餐飲具消毒效果等情況。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一)宣傳規范、自查階段(2014年1月1日—1月15日)。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結合兩節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召開轄區餐飲具消毒專項整治啟動和宣傳培訓工作會,大力宣傳貫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餐飲具專項整治提出具體要求,增強餐飲單位對餐飲消費安全和餐飲具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管理相對人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規范的意識;組織學習餐飲消費安全和餐飲具消毒知識,組織和指導餐飲單位全面開展自查工作,督促轄區內的餐飲單位依照附件1進行積極進行整改,確保專項整治順利實施。
 
  (二)具體實施、整治階段(2014年1月16日—6月15日)。對轄區內的餐飲服務單位開展全面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規范,對采購和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一次性餐飲具的,應嚴格檢查是否落實采購索證索票、驗收臺賬制度;對使用自洗餐飲具的,應嚴格檢查是否制定清洗消毒制度及程序,是否嚴格落實清洗消毒制度,清洗消毒和保潔設施是否正常運行,餐飲單位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定期開展培訓,從業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的清洗消毒知識,是否對餐飲具消毒情況進行記錄等。各縣區每月要開展餐飲具的定期檢測,及時公布抽檢和快速檢測情況,對使用的不合格集中式消毒餐飲具要追蹤溯源,嚴肅查處并及時通報衛生等相關部門。
 
  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全市計劃開展餐飲具現場快速檢測任務為3000份(餐具抽檢分配表詳見附件2),請各縣區結合實際,依照分配表每月及時開展現場快速檢測和餐飲具抽檢,要求抽檢范圍要涵蓋所有餐飲業態類別,以便隨時檢驗整治效果,徹底解決餐飲單位餐飲具合格率低的問題,檢測結果于每月25日前依照(附件3、4)上報。對檢查中有確鑿證據、未按操作程序進行消毒和首次現場快速檢測結果陽性的,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將該單位列入下一期抽檢單位,加大抽檢數量和頻次;對檢驗結果不合格的,必須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兩次檢驗不合格的,按照《蘭州市餐飲服務信用分類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列入年度不良信用名單,媒體曝光,對主要責任人進行約談,增加監督檢查和抽檢的頻次,降低量化分級等級或收回放心消費門店等牌匾。
 
  (三)驗收、總結階段(2014年6月30日前)。專項整治結束后,請各單位于6月25日前將附件5和專項工作總結上報市局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以便及時匯總。市局將組織人員對全市餐飲單位餐具消毒專項整治情況開展每月督查,對各縣區管轄單位餐飲具采購和使用情況進行隨機抽檢,督查和抽檢情況將及時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整治工作,務求全市步調一致,主管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片區網格化監管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嚴格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此項整治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強化整頓規范,加大執法力度。各單位要根據方案附件1的內容,一方面要加強對餐飲具清洗消毒的技術指導,加大對餐飲業餐飲具消毒的許可審查力度,提高準入門檻。大型餐飲單位必須分設專用餐具洗消間和杯具洗消間,中型餐飲單位應分設餐飲具專用洗消場所,小型餐飲單位應設置有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或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積極推廣提倡其使用蒸汽消毒柜、洗碗機或遠紅外消毒等熱力消毒方法,保證餐用具洗滌、消毒、保潔等各項衛生措施落實到位。另一方面要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加強抽樣監測工作,同時加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要堅決杜絕部分大中型餐飲單位在包廂內“一盆水”洗到底的惡習;對于小型餐飲單位,要重點規范其餐飲具消毒方法和程序,督促消毒設施的正常運轉和使用;對因條件限制如一些大排擋、小吃街、早餐店不具備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等基本條件的,要督促其采用集中式消毒餐具或一次性餐具,同時要重點檢查索證索票情況、臺帳記錄,對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的、無法提供合格檢驗報告單等相關資質及感官檢查發現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應立即責成餐飲服務單位停止使用,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通報轄區衛生行政部門。
 
  (三)強化信用管理,實施長效監管。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餐飲具消毒的重要性,提高群眾的防范意識和能力;要在餐飲業有效應用信用管理的措施,建立誠信經營的理念,及時公布、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及經監測不合格的餐飲單位,公布舉報電話,歡迎廣大市民就餐飲單位消毒設施非正常運轉、包廂內“一盆水”洗滌餐具、餐飲具不消毒、不規范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從而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安全的就餐環境。
 
  附件:1.餐飲單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要求
 
  2.2014年餐飲具抽檢任務分配表
 
  3.2014年餐具現場快速檢測信息登記表
 
  4.2014年餐具抽檢信息登記表
 
  5.2014年全市餐飲具消毒、包裝材料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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