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總隊、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就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淀粉生產過程中使用硫磺的請示》的復函轉發給你們,并就此函要求,淀粉生產中使用硫磺,應當符合食品添加劑硫磺標準,不得使用工業硫磺的規定。組織開展一次對本轄區內淀粉生產企業的專項檢查。
附件:關于淀粉生產過程中使用硫磺有關問題的復函(質檢辦食監函[2010年]238號)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總隊、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就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淀粉生產過程中使用硫磺的請示》的復函轉發給你們,并就此函要求,淀粉生產中使用硫磺,應當符合食品添加劑硫磺標準,不得使用工業硫磺的規定。組織開展一次對本轄區內淀粉生產企業的專項檢查。
附件:關于淀粉生產過程中使用硫磺有關問題的復函(質檢辦食監函[2010年]238號)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