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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火鍋底料食品安全監管的通知(蘇食藥監食餐〔2014〕361號)

   2014-12-16 757
核心提示:  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昆山、泰興、沭陽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隨著冬季來臨,餐飲環節火鍋消費旺盛。為進一步

  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昆山、泰興、沭陽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隨著冬季來臨,餐飲環節火鍋消費旺盛。為進一步加強監管,嚴厲打擊火鍋底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公眾飲食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各地監管部門要結合冬季食品消費特點,進一步加大對使用火鍋底料的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火鍋底料及其添加劑進購和使用情況,對餐飲服務單位外購的火鍋底料,要摸清進貨途徑,完善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對餐飲服務單位自制的火鍋底料、飲料、調味料,應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向監管部門備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

  二、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各地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火鍋底料、相關添加劑等食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對發現來路不明的火鍋底料及食品添加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調查核實,一旦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與合作,違法案件涉及流通環節的,及時通報相關監管部門;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三、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網絡等多種渠道,采取培訓班、講座等多種方式,加大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添加劑的宣傳培訓力度。普及火鍋底料及其食品添加劑科普知識,引導餐飲服務食品從業人員和廣大消費者正確認識和使用火鍋底料及其食品添加劑。同時,加強輿情收集與分析,主動引導輿情,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圍。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4年12月15日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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